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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4-0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瑞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1- 22 10: 11: 23 浏览次数: 来源: 办公室(综合科、宣传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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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全面提高全市交通依法行政水平,为交通强市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全年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857起,罚款977.9495万元,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1423件,办结率100%。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现将瑞安市交通运输局推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制机构。一是加强法治思想学习。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法治培训以及支部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以“一把手”抓全面、分管领导抓把关、执法大队和业务科室抓业务、法制科室抓审核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三是严格落实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度100%覆盖。2023年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立项4件,按规定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合规。

(二)落实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催告执行和应对行政复议诉讼。一是严格落实案件监督和法制审核。全面落实“一案一审”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确保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有效,体现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的严格、规范、公正。全年经过法制审核案件1632起,其中涉及重大案件集体讨论85起。二是落实催告和申请执行程序。对期满未缴纳罚款的,由各执法中队负责制作催告书送达当事人进行催缴,1-12月份,共催告235起,催告书发出后当事人自行履行34起。经催告仍不履行的申请法院执行123起,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123起。三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年行政复议案件13件,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1起,3起撤销处罚决定,1起扣押程序违法及赔偿,7起维持,1起正在受理阶段。行政诉讼3起(1起撤诉,1起结案,1起受理阶段)。截至目前收到司法监督单1件,主要针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政策措施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按照《瑞安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瑞安市交通运输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和《瑞安市交通运输公平竞争内部审核工作制度》的要求落实审查工作,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文件过程中,严把合法性、公平竞争性审查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作用。加大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合同审查、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参与程度,全年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共计54,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的智囊、助手作用。同时,加强培养公职律师,进一步充实公职律师队伍。我局目前有公职律师3名。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办案质量。一是组织开展案卷评查会,对发现的问题及争议焦点集中研究讨论,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运用案卷智能评功能做好每个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案件各个环节的线上智能审查,及时发现问题点并纠正,确保智能审零扣分。二是推进微课堂特色主题活动。2023年以月为单位设置主题开展学习讨论会,涉及领域广泛,方式多样。三是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全员轮训,学习业务理论知识以及执法人员年度执法业务能力测试,通过考试形式反馈执法人员对相关业务能力和法律法规的掌握。四是推进数字化转型工作。根据省厅要求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自助办”,利用浙里办平台处理非现场超限处罚案件,大力提高执法办案的便捷和效率。

(五)进一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和瑞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部署和要求,持续发挥行业法治宣传教育作用,营造行业浓厚法治氛围,根据《瑞安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一是开展法治扎根工地特色项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推进交通工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紧紧围绕我局“八五”普法计划,结合“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提高一线工人安全质量风险防范意识,为建设高水平交通强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祥和新春•与法同行”专项普法宣传活动。针对春节前外来务工人员返乡流动性大特点,在瑞安市各公共交通场所开展集中性普法宣传活动。与瑞安市司法局合作开展公交亭普法宣传,在国道线+曹村线公交站牌30个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参与司法局组织的全国宪法宣传日,向市民发放新的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手册。

(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一是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应用工作,主要体现在推进交通政务服务“一窗通达”、道路运输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交通便民利企“一件事”等。二是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内容包括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规范政务服务权力事项;推行包车备案“掌上办”,今年已办理包车客运备案1213件;简化从业人员资格证换证管理,今年已换发从业资格证79件;规范推进货运站场由许可改为备案、货运代理(代办)备案工作,推动运输企业“放管服”改革和降本增效,目前已办理货运代理备案136件;取消考试,普货从业资格证可直接申领,大大简化证件申领流程,今年已发出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71件。三是推进内部科室和跨部门协同提高审批效能,加强与公安、市监等部门的协同合作;推进科室站队协同工作,做好审批相关服务支撑;推进审批监管联动,完善审批信息共享机制。每周定期向行业科室、执法部门抄报许可(备案)信息,协助做好信息比对核查、清理工作。会同相关职能科室,统筹做好工程建设类项目线上意见反馈工作。目前该项工作线上办件量为418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一)执法监管力量不足及部门联动机制不强。交通运输行业新业态不断出现、新职能不断增加、新业务不断拓展,执法模式也在发生全新的变化,执法人员不足导致执法力量与职能严重不匹配,急需新鲜血液的加入。同时,部门间虽建立了一定联动执法机制,但与常态化、机制化仍不够完善。

(二)普法宣传形式单一。普法宣传教育的措施、方法变化不大,缺乏创新意识。近年来也在不断地发掘专题领域宣传,但无奈普法宣传工作缺少深度和氛围,缺乏新颖的方式,难以调动普法的积极性。

(三)审批条线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难度大。由于审批条线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和“八统一”办理政务事项,审批内容、标准、条件等都有严格限制,且从“放管服”改革至今,已进行了多次调整或提升,很难再简化或再提速。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紧抓法治教育。制定执行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强化党内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法守法”等的专题教育。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化“法治护航强国路”交通普法品牌建设,开展“宪法与浙江”“法治护航强国路”“乡村普法润民心、法治护航共富路”等主题的普法活动,持续增进法治意识。

(二)狠抓法治建设。印发《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年度法治工作,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及行政执法规范化、行政执法能力、法治保障能力等各项建设。全力支持局法治建设,在全局建立起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各科室、各服务中心配合的法治建设工作体系。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了解进展情况,对全局法治建设具体工作进行指导。严格执法责任,每一项行政权力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并对权力运行及时进行指导、监督,积极协调依法履职中出现的难题,为更好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三)大抓依法治理。制定实施《瑞安市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执法比武活动方案》,调整《重点执法积分的赋分办法》,出台办案责任制度,实行“一月一查一通报”,促进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提升。强化柔性执法落地,全年办理首违轻微免罚案件511件。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等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全年办结各类信访投诉2240件。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全年办件1.14万件,群众好评数1969条,差评数0条。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推行数字化执法新模式,推进扁平化指挥系统应用和非现场执法的广度和深度,做好“互联网+交通综合执法”示范区建设。继续做好核心业务梳理,和日常执法的数字化转型。

(二)加强行政争议化解。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做好行政复议,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落实全省交通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行政调解在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的作用。

(三)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政策制度的公平竞争审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

(四)创新普法宣传。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计划,结合“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创新符合交通运输领域实际的普法宣传途径和方式。

(五)继续优化交通政务环境。按照“优化服务环境,改进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成效”要求,守好审批一线窗口“主阵地”,种好政务服务“责任田”,打好精准服务“持久战”。深入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电子证照”和包车备案“掌上批”等工作。以新系统启用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新系统和新交通运输法规学习,提高窗口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做好与公安、市监等部门的协同合作,深化交通公安营运车辆联审联办机制,推进交通与市监“双告知”机制,实现跨部门信息比对核查、数据共享。以增值化改革推进精准服务,参照省厅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经验,进一步拓展思路,在服务企业和执法监管中的增值化改革项目,争取梳理出一至二个增值化改革案例。


瑞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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