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09:28:00浏览次数: 来源:瑞安市水利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瑞安市水利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将在瑞安信息公开网站水利局板块(www.ruian.gov.cn)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瑞安市水利局(地址:瑞安市滨江大道368号气象防汛大楼12-15层,邮编:325200,电话:0577-65623363,传真:0577-65870186,电子邮箱:rasl@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市水利局紧紧围绕水利重点工作,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健全责任闭环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市水利局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上共新增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171条,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其中领导成员7条,部门文件1条,政策解读1条,其他业务公告公示82条,财政信息3条,重大决策公开2条,意见反馈2条,建议提案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从实际情况出发,确保每一件依申请公开都能做到程序依法依规,内容实事求是。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我局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明确分管领导信息、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事项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常抓常议,确保工作成效。我局建立了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未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公布涉密文件和泄密的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市水利局全面优化网站栏目设置,通过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机构概况、各项水利业务、财政预算决算等各类通知、信息、通告、公告。此外,根据上级要求在气象防汛大楼15楼设立政务公开线下查阅点,以便民众查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在思想层面保持高度。定期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并在局长办公(扩大)会议上对最新要求进行强调,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二是在人员层面予以保障。合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力度,每周对政府网站更新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进行全面自查,每年进行总结回顾,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在责任层面强化监督。确保各科室掌握了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文件、信息的辨别及分类,明确我局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更好走上制度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水利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能较好较快地运行,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一是理论学习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显不足,主动性还不够强。经办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把握不够准确,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新的政策要求理解不全面、不准确。仍需加强学习培训。二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我局信息公开机制的贯彻落实还不够,某些信息更新还存在滞后性,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强。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信息平台、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作用,让公众能够真正参政议政并监督工作。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提高服务意识和公开意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二是优化载体建设。要进一步强化网站的功能,努力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增强信息的权威性和时效性,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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