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03/2024-271115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4年度“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第二轮)及差别化电价管理企业名单公示 |
根据瑞安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相关部署,对全市范围内除电力、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民生环保公用事业企业外,所有工业企业及自然人工业户实施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类企业。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将在用能、用地、排污、融资、奖评、监管资源要素配置上实施差别化政策,对规模以上D类工业企业及规模以下D类工业企业(含自然人工业户)执行差别化电价管理。 现将初步评价结果为A类、B类、C类、D类的企业,拟实施差别化电价管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市经信局网站查询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告公示栏(http://www.ruian.gov.cn/col/col1229197221/index.html),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 针对差别化电价管理对象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对规模以上(下)C类企业实施预警。 二、对规模以上D类企业,其电价在现行《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提高每千瓦时0.10元执行。差别电价执行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对规模以下D类企业(含自然人工业户),其电价在现行《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提高每千瓦时0.3元执行。差别电价执行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单户企业加价收取电费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加强对C类、D类企业(含自然人工业户)的监管,对执行差别化电价对象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按照差别化电价认定标准定期进行调整。 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对公示的对象进行监督,如有异议企业可向所在镇街经发办(服务中心)申请核对,并提供营业执照、用地信息证明、纳税证明、用电信息等与异议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经所在镇街经发办(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送至经信局307办公室,咨询电话:65628839。 瑞安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