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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04077/2024-27184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4-11-29
  • 发布机构:
  • 东山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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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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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山街道村社级财务管理规定》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 11- 29 09: 14: 31 浏览次数: 来源: 东山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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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瑞安市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瑞委办〔2022〕31号文件和瑞农〔2015〕16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制定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社级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建立有章理事的工作机制。

三、制定主体:本规定由东山街道牵头,联合各科室研究探讨制定。

四、主要内容:1.建立村社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本辖区村社级财务管理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2.完善规范化财务管理。照落实财务管理规范化,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财务活动。3.村社集体财务支出实行限额审批,前置监督。市级设定的日常性支出审批金额已无法满足村社日常工作需求,将原本审批限额提高至海岛村社3万元,大陆村社5万元的标准。4.村集体实现资金收入时,应当使用正式专用发票或温州市农村集体统一收款收据,发生支出事项时,严禁白条入账。

五、注意事项:本规定由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解释,以瑞农[2022]31号为准,以往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六、一问一答:本规定适用范围包含哪些?

答:东山街道辖区内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及其他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

七、关键词解读:无。

八、实施时间

自2024年3月7日起。

八: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瑞安市东山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解读人:翁婷婷

咨询电话:0577-6560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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