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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4-0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瑞安市水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2- 01 10: 14: 39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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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瑞安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水利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统筹推进水利法治建设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推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建设列入局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工作,组织制订年度法治及水利宣传工作计划,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主要领导为推动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开展述法评议,并发挥局“八五”普法工作、依法行政工作等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二)建强水利法治队伍,提升法治素养。一是配备专门法制队伍。配强政策法规科法律专业人员力量,聘请2名专业律师常年担任局法律顾问,并落实1名公职律师,提升法治建设保障力量。二是加强干部法制教育培训。结合年度普法活动,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全市法律知识考试,并落实专人跟踪督促学习情况。三是壮大水行政执法队伍。鼓励承担行政执法和监管职能科室的工作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全局83人持有行政执法证,今年13个人通过行政执法证考试。

(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审批流程。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授权窗口办理,并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模式,并加大审批改革力度,区域涉河、水保和取水许可审批实行承诺备案制,将取水许可和水保登记委托下放8个基层水利所审批,方便群众办理。二是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覆盖100%,并实现“网上申请、快速办理”。2023年受理行政许可事项203件,按时办结率100%。水资源缴纳实现“零次跑”,年度依法征收水资源费1315.13万元。三是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在水利建设市场、取用水管理等7个监管事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定年度双随机检查计划,为全年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奠定基础。

(四)健全法治体系,强化法制审核。一是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制度,推行法制工作责任制、法律顾问制,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行政裁决清单,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律顾问和法制审查人员全程参与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法制审查制度,坚持“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原则,及时报送司法局审核与备案,并做好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3年我局配合制定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个,梳理废止3个。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合同法制审核制度,合同合法性审查35个,并对金额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保洁服务、国有资产租赁三类涉公合同录入“合同钉”平台进行全过程监管。

(五)强化水政执法,坚持依法行政。一是全力推进河湖“清四乱”整治。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销号202处;整治标准海塘沿线乱堆放63处,清理违章搭建38处。全面排查整治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突出问题,复核水利部下发疑似碍洪问题462处,复核完成率100%。排查“河边三化”问题点位销号166处。二是强化水政执法力度。全年开展水政巡查1024次,涉河建设项目批后监管60次,出动监管人员2401人次,其中夜间巡查72次,出动人员138人次;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涉水违法线索7件。42项行政监管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掌上执法检查97次,双随机抽查63个,双随机占比65%;联合市监、公安、人社、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合双随机44次,跨部门双随机监管率71.4%。三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信息通过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群众诉求。一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和行政调解制度,成立局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水事纠纷化解和调处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水事纠纷。2023年共受理群众信访68件、投诉举报39件,均按时办结回复。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1宗行政诉讼败诉(三个单位共同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执法过程中把严格执法、和谐水利相结合,不仅准确履行了法定职责,也将水行政法规最大范围传递给全市群众,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七)丰富普法载体,筑牢宣传文化阵地。我局充分利用3月22日第二十九届“世界水日”和3月22日-28日第三十四届“中国水周”专题宣传活动,落实宣传经费,通过“瑞安发布”微信公众号、瑞安新闻APP、电视台、广播、报纸、LED电子屏、公交车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水法宣传系列活动,分发水法、节水和水保等宣传册800多份。我局组织水利党团员志愿者到8所中小学开展“节约用水 从我做起”节水科普进校园主题活动获评2023年度全国“节约用水 你们同行”联合行动优秀活动。同时,今年组织全局干部集体学法4次,增强了干部和群众的水法治意识,营造了全社会依法治水、依法护水、依法管水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一)水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偏弱。现全局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大部分为水利工程专业人员兼职,法律专业人员占比少,现行法律法规更新速度较快,部分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行政执法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水利行业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面对新时代水利行业发展新要求,水利行业在河湖“清四乱”、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监管还存在短板,水利执法队伍专职力量薄弱,执法装备信息化不足,部门执法联动机制有待提升,还不能满足水利行业强监管要求。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党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水利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明晰职责清单,将各项任务细化落实到相关责任人,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瑞安市水利局党组工作规则》,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过程,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带头学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领导干部考法等一系列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带动水利系统全体干部积极学法用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使相关重要论述真正起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实质性作用,年度共组织开展4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

四、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入贯彻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中心和重点内容,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决法治建设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水利法治水平。

(二)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加强行业监管。按照“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工程补短板”要求,加强水利重点项目建设,抓实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坚持节水优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美丽河湖建设和水土流失治理,深化河湖“清四乱”整治,推进水利行业监管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实现水利行业全覆盖。

(三)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日常执法巡查的基础上,做好相关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各类执法专项行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严格行政决策程序和工作规则,加强与镇街和部门联动,推进依法行政,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规范水事秩序。

(四)创新水利普法,强化舆论引导。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充分发挥行政河长、民间河长和河湖志愿者的力量,扩大宣传影响力,同时借助现有水利工程,融入法治和法制宣传,打造成“普法阵地”,让水利普法工作潜移默化,接地气、贴民心、显成效,全面提高社会公众对水法律法规的知晓性和遵守的自觉性,共同参与法治瑞安建设。 



瑞安市水利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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