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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视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2- 20 17: 06: 52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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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视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导时间

即日起至3月6日。

二、视导内容

(一)教学常规等工作落实情况。学校对《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三表”(教师授课表、班级功课表和作息时间表)。“双减”工作、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教共体学校学期活动方案及行事历。“五项管理”(作业管理、睡眠管理、体质健康管理、学生手机管理、课外读物管理)落实情况。学校秋季招生户籍生预警数据分析。幼儿园课程教学资源清理整治、学校教材教辅读物的排查整治情况,校园问题读物的下架和借阅目录的删除情况。省教育厅要求的《中学生天地》《小学生时代》《幼儿教育》刊物的征订落实情况及本土儿童刊物《小花朵》投稿情况。

(二)课后托管服务及初中晚自习情况。学校切实落实教育部、省厅关于课后服务“五个严禁”的要求,及时修订课后托管、初中晚自习方案,结合学生家长需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实行学生自愿原则,落实教师,安排课程,平稳有序开展工作。课后服务推行“基本服务+拓展服务”模式,为学生提供更多可选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育、阅读、科学等活动。初中学校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学校晚自习,不断提高晚自习成效。

(三)校园安全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春季安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包括“三防”建设、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直饮水有无按规定保养及检测合格)、防汛防台、无毒校园创建、校园反诈宣传、反诈APP安装、生命安全保障(三楼以上窗户安装限位器、走廊外侧设置钢丝网;多层建筑的第一层设置雨棚或防护网及多层建筑基脚沿边地面绿化软化)、实验室危化品管理、燃气使用、校舍安全及防灾安全、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加强禁毒教育,重点针对14-18周岁青少年群体广泛宣传新型涉毒物品依托咪酯的知识及危害。做好校(园)方责任保险和公共交通意外保险投保工作,倡导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浙里惠民保·温州益康保”工作。

(四)心理健康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开学适应、亲子冲突、考试压力、情绪困扰等问题,上好开学“心理第一课”并及时开展其他心理健康主题活动;开学初面向师生、家长开展线上线下心理健康教育宣教情况;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进课表情况;检查各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室开放时间、负责人职责、咨询工作档案;严格落实“三机制 三清单”,检查工作档案;根据《温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服务“导师团制”工作方案》,重点检查第一阶段“导师团制”具体工作方案及组织实施情况;开展好春季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工作,切实做好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排查、干预和转介各项工作,重点检查“一生一档”。

(五)教师队伍情况。教师到位到岗和课时量安排情况;开学前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及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自查自纠落实情况。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证照管理,做到“应备尽备”“应交尽交”,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私自出国(境)、未按审批时间因私出国(境)、未按审批目的地或变更目的地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六)“两县创建”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创建省级督导评估反馈意见要求,全市幼儿园在迎评台账、设施添置、园所布置以及重点指标(如教师配备、工资待遇、教师信息管理、教师培训等)的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创建温州市级督导评估反馈的问题,对照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标准,学校对《2024年瑞安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督导评估重点工作通知》的落实情况,以及对不达标指标的整改提升和校级评估台账的整理情况。

(七)德育工作开展情况。教师全员家访落实情况;家庭教育指导、家校沟通开展情况;校园文化建设情况(有升国旗的旗台和旗杆、建好共青团或少先队活动室、明显位置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和《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教室正前上方有国旗标识);“四品八德”和“学段德育”实施推进情况。

(八)功能室管理情况。各类功能室(含实验室、电脑机房、音乐室、美术室、体育室、图书室、阅览室、心理咨询室、卫生保健室、劳技室、创客空间、智慧教室、未来教室等)的管理与使用情况;教育装备产品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资源教室运行与管理,特殊孩子的安置与随班就读工作。

(九)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党建阵地及“清廉学校”建设情况,重点查看党员活动室、党务公开栏和清廉文化阵地建设情况;“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查看《党支部工作记事本》;主题教育完成情况。

(十)控辍保学及违规借读整治情况。认真核实学校在校学生是否和学籍学生一致,有出入的要及时了解掌握,杜绝“违规招生”“在籍不在校”“在校不在籍”和违规借读现象;针对“在籍不在校”的学生,学校要建立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和家访登记制度,对疑似辍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及时上报属地,确保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失学辍学。

(十一)学校相关收费及校(园)服检查审计情况。严禁中小学校乘课后服务之机搭车收费。严禁中小学(幼儿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中小学(幼儿园)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 和住宿费,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严禁以家委会名义规避学校收费主体责任,借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各类费用。严禁中小学校以信息化教学、分班教学、英语听力练习等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视导组。市教育局成立视导组(具体安排见附件1),主要视导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薄弱学校、新居民子女密集学校及新型公办园,重点调研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教育学区要相应成立视导组,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进行巡查视导。

(二)随机推门听课。各视导组要走进课堂,切实了解教育教学常规落实情况及学校师生整体面貌;教育发展研究院教研员要深入基层学校了解指导学校教学常规落实、课程开设及开发等情况;师训员要了解指导校本研修和培训等情况。

(三)填写汇报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如实填写《开学情况汇报表》(附件2),并由校长审核签字盖章交各教育学区和视导组。

(四)确保视导成效。视导组成员工作作风要深入,时间要保证,要深入师生中间巡查视导。各视导组要在3月8日前将视导结果汇总并上报局办公室,联系人:陈孝拉,联系电话:677446,邮箱:rajyjbgs@126.com。局党委将专题听取各视导组的汇报。


附件:1.视导组人员安排表

2.开学情况汇报表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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