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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4-0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2- 21 09: 01: 39 浏览次数: 来源: 直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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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瑞安市委、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在瑞安市委市政府及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八进”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部署会和党的二十大报告法治建设重点内容专题辅导报告会,在城市展览馆布置“学法时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墙,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地。

出台《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蓝工程”实施方案》,培训对象涉及全局各科室、事业单位、基层所(分局)负责人、业务骨干,以及青蓝工程培训对象,开展包含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内的多项专题课程培训,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培养,提升法治意识和专业素质。目前已进行8期,反响强烈。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形式,开展党的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学出实效、悟出新得。

(二)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法治机制体系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今年审查规范性文件6宗,为《瑞安市不设采矿权的建设工程领域砂石土开采及矿产品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瑞安市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瑞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瑞安市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未登记房屋认定处置办法》、《瑞安市支持老工业区(点)改造政策实施细则》和《瑞安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文件出台前均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由政策法规科予以合法性审查。

依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对涉及我局相关的41宗市政府行政规划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其中保留24宗,拟修改3宗,宣布失效8宗,废止6宗,清理力度为历年之最。

围绕中心工作做好法制保障,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政府土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评估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3﹞719号)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土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自查评估工作。

(三)严格审核审查,规范依法行政程序

落实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审核,今年共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宗,为《瑞安市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瑞安市支持老工业区(点)改造政策实施细则》,已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落实本部门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政府采购类措施涉及市场经济主体,均已由相关科室予以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共审核各类民事、行政合同121宗,信息公开248宗。恪守职能,规范依法行政程序。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供法治工作保障

加大法治队伍培训力度,配强配足专业人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普法宣讲、经验交流等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今年组织人员参加执法考试,通过执法考试14人,全年共换证30件。

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履职机制,扩大公职律师规模,现有公职律师5人。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及系统公职律师作用,与浙江省玉海律师事务所建立长期法律顾问服务关系,指派余心海律师参与局各项行政事务,尤其是在出让合同违约金追缴、闲置土地处置等方面给予专业的法律建议。

(五)加快执法改革,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进程

大力推进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2023年我局双随机检查事项21项,创建任务17个,已完成17个,完成率达到100%,事项覆盖率达到100%,信用规则达到100%,跨部门率达到41.17%,掌上执法检查数122次,掌上执法率100%。省库行政权力事项552项,行政检查事项294项,已全部覆盖,覆盖率达100%。

(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狠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执法实践中落实。建立“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2023年开展执法巡查2878次、6768人次,立案查处37宗,配合开展拆违148起,拆除建筑2.87万平方米。2023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的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2022年森林督察反馈问题69个、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专项攻坚行动下达问题99个,全部整改到位。土地卫片耕占比为0,创历史最好成绩,卫片执法连续14年实现“零约谈、零问责”。

(七)高效化解风险,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023年,我局共有行政诉讼61宗,其中新收一审案件51宗,结转10宗,已办结45宗,行政首长出庭率100%。今年共有高败诉风险案件19宗,已成功化解11宗,败诉1宗(不动产),败诉率2.2%。我局共有行政复议49宗,新收复议案件42宗,结转7宗,复议被纠错5宗,其中行政许可2宗,信息公开1宗、投诉举报1宗、不动产1宗。

针对部门行政诉讼、复议量大案情复杂的情况,我局多渠道开展应诉、应复工作。1. 落实责任,推进个案化解。实行“一案一策一专班”,领导包案化解,坚持“谁行为、谁办理、谁负责”的办理原则,压实承办处室的主体责任,落实具体经办人,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形成了办理合力。2.规范执法,强化源头预防。加强学习培训,从自身职能出发,强化程序意识,在做出行政行为前,依法保障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权利,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2023年共召开依申请听证8宗,涉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出让用海、竣工违约、行政处罚等多领域,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八)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 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落实市政府、市局相关法治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自查,对21年以来的法制宣传工作做进一步梳理。

2.以各类主题宣传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3月19日森林防火宣传日,利用庙会、集市等人流密集时期,通过安排演出、发放宣传品、印发手册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4月6日爱鸟周来临之际联合瑞安法院、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等单位在温州首家环资共享法庭为20余位中小学生开展生态普法课堂。5月12日参与忠义街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5月26日,针对乡镇地质灾害负责人、风险防范区群测群防员、网格员举办2023年度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培训会。6月6日,邀请专家来到集云实验学校,举办海洋知识讲座,为学子带去一堂生动的海洋科普知识课。6月20日资规青年宣讲团走进高楼学校,给山区儿童们作了一场生动的土地日专题分享,在孩子们的心里种下名为“土地保护”的种子。6月21日,举办林业碳汇科普大讲堂,走进瑞安市马鞍山实验小学,活动邀请了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温州碳汇研究院)老师,为学子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科普课。6月23日组织“掌上小森林,守护那抹绿”公益护绿活动,全城招募“守护绿色家庭”,在城市展览馆现场聆听苔藓知识讲解,动手制作苔藓微景观,树立保护土地资源、建设美丽家园的理念。7月1日参与“红七月便民集市”普法宣传并发放宣传品。8月27日在全国第20个测绘法宣传日开展“手绘国家版图·争当守护小卫士”公益活动。12月2日参与“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开展咨询并发放宣传册。与瑞安普法办合作拍摄一期普法视频,宣传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在瑞安市广播电台910频道投放广告宣传林长制政策。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3.成功创建省自然资源普法阵地。我局以“法润自然 守护青绿”为主题,在瑞安市城市展览馆设立普法主阵地,展馆中设置LED互动屏、沉浸式数字长廊、互动咨询屏、互动游戏区、总规沙盘、未来影厅,法制宣传墙,公示屏,大屏幕滚动播放法律宣传视频宣传自然资源相关法律知识,定期开展法律咨询,举办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在花岩国家森林公园设立分阵地,设置林业生态科普长廊,野生动植物宣传牌,主要开展林业、野生动植物、地质灾害保护等普法宣传。11月27日成功入选省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名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一)高败诉风险案件化解难度大。目前剩余高败诉风险案件有5宗为南垟村信息公开案件,针对申请人申请的征地协议对应安置留地指标的具体信息,我局作出答复建议向街道、滨海新区管委会咨询,存在事实不清的情况。申请人为老信访对象,针对南垟村安置留地情况,街道、滨海新区管委会也多次组织协调,但申请人等拒不接受,故案件化解难度极大。

土地征收中,实施单位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被认定为受资规部门委托签订,致使资规部门作为此类安置补偿协议的应诉主体。目前,正在跟征地所协调,建议深入介入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工作,尤其是加强土地现状调查指导,确保使用权人调查准确无误。

(二)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在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方面,经办人重实体轻程序问题突出,在执法监察方面,对处罚案件现状地类、土规认定尚不熟练。已与责任科室对接,协助完善操作规范。

(三)法制机构薄弱,人员力量不足。法制机构承担法制审核(信息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及民事合同)、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双随机工作,目前人员配置4人,其中法学专业2名,公职律师1名,远不能满足全局的法制工作要求。

(四)执法争议事项不清。与住建部门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存在职能不清的情况,尤其是诸多入户门外移、隔层、拆除连接设备阳台的墙体、连廊加窗等事项,是否属于规划违章存在争议。正在逐步梳理争议事项,计划通过行政争议裁决方式明确职能划分。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年初工作会议上部署今年的法治工作,充分保障法治政府建设有序顺利开展。积极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会前学法制度,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案例分析相结合,2023年共主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为全局领导干部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党课。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12次,开展研讨活动4次,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法治学习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将法治建设贯穿到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各个方面,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营商环境。工作中,能认真遵守党委议事制度、民主集中制等有关要求,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等制度规范,确保重大事项决策、权力运行阳光透明,依法科学。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强化管控,力促案件数和败诉率“双下降”。

1.规范执法,加强源头预防。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强化履职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对当事人的履职申请、信息公开申请,规范回复内容,明确回复时间,减少不必要的诉讼案件。在做出行政行为前,依法保障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权利,依照当事人申请,将实施单位列为第三人,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搭建沟通平台,帮助争议双方达成和解。针对有典型意义的败诉、败复案件,借助《瑞安自然资源通讯》编写案例解析,借助典型案例分析,规避同类风险,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2.加大工作力度,落实争议化解。实行“一案一策一专班”,领导包案化解,落实具体经办人,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对行政行为确有瑕疵错误的行政案件,及时启动自查自纠程序,维护当事人权益,争取撤诉结案。对信息公开、履职申请案件,积极配合实施单位,做好政策解读,消除当事人疑惑,力促实质性化解争议。

(二)加强建设,着力提高执法队伍力量。依照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执法设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1.对科室人员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学习,参加局各类事务,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建议局机关针对工作人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进一步增强部门法治水平;3. 充实法制审核人员队伍。计划将局公职律师列为法制审核人员,要求每年至少审核一宗行政处罚案件,进一步充实法制审核人员,提高全局依法行政能力。

(三)完善制度,保障行政执法有序执行。加强内部制度管理建设,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操作流程,提升依法行政能力。1.落实《瑞安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件评审流程》、《瑞安市自然资源执法人员学习制度》、《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制度》、《瑞安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维稳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2.完善听证制度,计划建立听证员库。原则上以法规科作为听证机构,对听证流程、听证后行政事项复核等予以规范。3. 计划更新执法查处类文书。依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结合执法查处案卷评查标准及工作实际,计划对我局执法查处类文书进行梳理更新,强化程序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四)加大宣传,继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有序实施。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在公众号、报纸等重要版面,土地日、宪法日等重要时段开展多种形式普法,继续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有序实施。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8日

抄送:中共瑞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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