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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4-0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瑞安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2- 08 16: 36: 48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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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瑞安市委、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以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为核心,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有力推动法治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现将本部门推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思想引领,全面提升法治能力

一是压实法治责任。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做到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要事情亲自协调,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自觉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树牢法治意识。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5次以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强化内部普法培训,每月例会学习累计达上百人次。积极开展各类学法考试,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参与率和合格率双100%,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干部队伍的整体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三是营造普法氛围。建立年度普法责任制清单,结合医保日常工作任务和重点,如打击基金骗保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节点,成立“RUI 医保”青年宣讲团,采取线上网络与线下实地宣传与为民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推进“六进”宣传活动,实行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联合镇街、教育、农商行等定期开展普法宣讲活动。截至目前,累计曝光典型案例4起,召开座谈会7次,制作普法宣传视频5个,开展现场宣传活动85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现场走访52家医药机构,消除违规隐患22处,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群众规范意识越来越浓厚。

(二)聚焦问题短板,高效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23年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5起,合法性审核覆盖率100%。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关要求,确保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坚决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部门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2023年法律顾问为市医保局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20余次,审查重大项目合同7件、行政处罚案件2起。

二是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高质量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三大领域”专项治理、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交叉互检等专项行动,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对全市278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检查开展线上和线下检查。2023年以来,集中开展自查自纠3次、专题行动2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5次,实施行政处罚6家,追回基金450万元,暂停医保协议19家,移送案件1起。

三是完善基金监管长效机制。贯彻协同治理新理念,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从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药协等行业,选聘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31名,参与医保基金日常监督,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成立常态化监管专班,深化信息共享和联防联动,积极推进行刑、行纪、行业监管衔接,聚合多方力量联合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查获重大欺诈骗保案件1起,涉及涉嫌人员208人,其中瑞安市参保人66人。

(三)聚焦规范管理,创新基层治理模式

一是依法公开全面推进。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将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和本局部门预决算等在网站上公示。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做到第一时间向社会各界或者特定对象公开政务、医保重大政策、各项改革落实情况等信息。同时,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依法依规执行相关发布等程序。

二是依法履职有效提升。开展行政执法证清理工作,及时按要求做好信息更新和换证工作,恢复3人行政执法资格。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措施,1起行政复议成功胜诉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备。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主办4件,会办9件。落实行政调解规定,规范信访办件流程,推进信访案件网上接待受理、转办交办、结果反馈和监督考核,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是打造医保优秀案例。搭建数字监督模型,研究制定除智慧医保智能审核以外的审核知识点。将违规疑点数据下发给医院,推行柔性执法和服务型执法,主动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涉及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串换收费、超限制范围用药等8个大项的违规情况明显下降,全年审核扣款共计550.5万元。完善医药遴选机制联合两家医共体完善药品遴选退出机制,做好使用频率靠前100名的非集采药品筛选评估,动态调整采购药品目录。今年以来共淘汰高价药品200多种,替换高价药品30多种,减少医保基金支出2000万,切实降低患者就医负担。健全协同改革机制,创新医保基金预拨方式和绩效激励机制,按医疗机构上年度集采总金额的45%一次性预拨医保基金,对完成率高的医疗机构在DRG清算拨付中予以激励,2023年药品集采共预拨医保基金2978.5万元,有效减轻医疗机构采购资金压力,促进集采积极性。积极构建“增值式”医保政务服务体系,已延伸至514个村社、1452家规上企业、定点医疗机构、69个医银合作网点等,实现全时段、全方位、全场景办理“全省通办”业务29551件,提前实现16项医保高频事项“全域通办”。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对照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我局法治工作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还不够深入,部分参保人对医保政策的了解掌握还不够透彻;二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力量相对薄弱,法治人才队伍的专业能力与服务医保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相比,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医保系统内部执法体系尚未健全,执法领域相关问题需逐级反馈,导致案件处理不够迅速、进度慢。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强化主体责任,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将法治建设纳入医保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与部门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局党组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2次。

(二)坚持依法履职,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发挥“一把手”模范效应,带动全局树立法治思维,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认真组织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三)开展普法宣传,落实部门普法责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围绕部门普法责任和2023年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计划,大力拓展宣传渠道阵地,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和医疗保障法律法规、业务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医疗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为顺利推进医疗保障改革任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廉政教育和医保系统普法教育,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着重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培养。实施“八五”普法宣传,通过开展系列普法教育活动,丰富医保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手段,提升宣传实效。

(二)落细落实“三项制度”。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强化科技执法手段,加强联合监管与信用监管。

(三)纵深推进法治建设。健全完善医保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法律顾问等制度,形成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全链条医保法治体系,为依法决策、建设法治政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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