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教义〔2024〕45号
各教育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4〕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瑞安市教育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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