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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瑞安市教育系统档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3- 15 16: 01: 37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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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人〔2024〕57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激励广大档案工作者积极进取,提高各校提升档案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档案工作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瑞安市教育系统档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及名额

本次评选共产生15个档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与20名档案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一)档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我市各中小学(幼儿园)。

(二)档案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我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档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1.管理规范。档案管理制度应完善健全,明确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规范。在档案收集方面,要有明确的范围和方法,确保重要信息无遗漏;整理工作应科学有序,使档案分类清晰、便于检索;保管环节要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2.设施完备。具备适宜的档案存储设施至关重要,这包括有足够的存储空间、良好的防火防潮防虫等条件,以及先进的档案保护设备。

(二)档案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1.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档案工作政策和法规,严执行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2.业务能力强。认真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档案业务活动。及时组织本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收集、整理文件材料,立卷符合规范,案卷质量高。

3.工作成效明显。支持配合做好档案的移交归档工作,移交的档案齐全完整无遗漏。

四、上交材料

各直属学校根据《2023年度瑞安市教育系统档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确定好推选对象,填写相关申报表(见附件2或3),直接上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联评;学区属学校(幼儿园)由教育学区汇总后(见附件4)上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等额推荐。

申报材料电子稿与纸质材料均于2024年4月 7日前上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联系人:林鹏程(65810607)。电子邮箱:rajypxpy@163.com。


附件:1.2023年度瑞安市教育系统档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

2.2023年度瑞安市教育系统档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2023年度瑞安市教育系统档案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4.2023年度瑞安市教育系统档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汇总表



瑞安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5日

瑞教人〔2024〕57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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