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103/2024-259519 |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林川镇 |
生成日期 | 2024-03-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基层权限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实施各项行政措施,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 2. 协助实施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村经济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服务业发展,做好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统计等工作。 3.协助实施本辖区建设项目、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其移交后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镇项目建设,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及其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村的项目建设。 4.管理本辖区民族宗教、民政、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残疾人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协助抓好环境保护、国圭资源、城建规划、劳动权益保护等工作。 7.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预算包括: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 二、2024年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转移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2991.27万元。 (二)关于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2991.2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501.33万元,下降64.8%,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3.19万元(上年结转24.97万元),占68.6%;政府性基金收入938.08万元(上年结转138.08万元),占31.4%。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0.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2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37.68万元、农林水支出453.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6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90万元、其他支出0.4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08.78万元,占40.4%;日常公用支出124.61万元,占4.2%;项目支出1657.88万元,占55.4%。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91.2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053.19万元、政府性基金938.0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0.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2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37.68万元、农林水支出453.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6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90万元、其他支出0.40万元。 (五)关于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53.1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98.62万元,下降50.55%,主要是因为各项经费预算进行缩减,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都有所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0.54万元,占6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12万元,占7.0%;卫生健康支出43.22万元,占2.1%;农林水支出453.73万元,占22.1%;住房保障支出101.69万元,占5.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90万元,占0.07%;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36.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83.44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社会事务管理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88.2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其他社会事务管理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84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其他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3.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6.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其他养老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409.3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44.42万元,主要用于库区粮差补贴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1.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0.9万元,主要用于各类风险灾害防范治理方面的其他支出。 (六)关于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3.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8.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24.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38.0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3402.7万元,下降78.39%,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937.68万元,占99.96.0%;其他支出0.40万元,占0.04%。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419.9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243.2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169.4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04.98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事务0.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八)关于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3万元,增长 19.7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主要用于公务活动接待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事宜略微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万元,增长27.9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7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万元,增长27.9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和保险费上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4年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4.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38万元,增长11.03%,主要是对机关运行经费安排预算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老干部服务用车X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或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7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657.88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意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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