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学区、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经前期意见公开征求及代表座谈会现场研讨,对我市教育系统市内教师流动的量化考核标准给予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瑞安市教师流动条件量化考核标准(试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2日至3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电子邮件反映,邮箱地址:raedu@qq.com,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
瑞安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2日
修订后的《瑞安市教师流动条件量化考核标准(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