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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培训管理、自主选课等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 2024- 03- 26 15: 07: 49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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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教师培训工作是提升教师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教师事业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工作。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 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与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37号)、《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园)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瑞安市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审批管理办法》(瑞教办人〔2015〕6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4年教师培训管理、自主选课等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视培训工作,优化培训学分管理制度。

1.高站位认识培训工作。加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是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教师加快专业发展、实现自身价值的内在需求和迫切愿望。校长是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建立以校本培训为基础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明确教师专业发展目标和要求,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加强对教师参加专业发展培训的指导、组织和管理。

2.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各校(园)要加强对教师培训整体规划。教师培训学分年人均完成要达到72学分及以上;90学时集中培训年均培训人数占教师总人数的21%以上,参加90学分及以上项目,匹配率达80%以上;教师自主选课后实际参训率达95%以上;国培、省培等指令性项目,教师参训实际完成率要达100%,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不参训。省平台已注册的在职教师均按学分制办法管理,民办学校教师与临近退休教师一样执行学分制管理办法。为迎检“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五年内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应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务必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基于教师培训学分精准数据,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园)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与民办学校(幼儿园)年审、经费补助等政策相等挂钩。

二、做好选课指导,切实提升教师培训实效。

3.高标准指导教师选课。各校(园)要把对本校教师选课的审核作为必备程序,要根据教师发展阶段以及专业发展急需提升的方面进行针对性指导和统筹规划,引导教师有针对性、有序地选择培训项目和参训时间。特别要做好90学时培训的选课指导,提升匹配率。优先选择瑞安市本级精品培训项目及面向瑞安市的心理健康B证培训项目。自主选课项目原则上与选课教师的专业、任教学科(含社团课程)相一致,严格控制非专业性项目培训,提高培训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缓解工学矛盾,放大培训效益。

4.高效率做好校本管理。各校(园)要配备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业务素质强的教育干部与人员负责教师培训与省平台管理。各校(园)要及时做好教师信息维护更新与异常处理。“专任教师”信息定期自动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导入更新,非专任教师及学校未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其他教师的信息延续在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上维护更新,对已经调离、退休的专任教师按相关要求在“全国系统”进行处理,非专任教师直接在“省平台--教师信息维护--“离职””处理,以免影响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绩效考核。各校(园)要科学制定本校教师培训规划与专题研讨,及时通过省师训平台上传学期行之有效的校本培训实施计划。进一步提升校本研修项目的指导、监督、管理和评价能力,创新校本研修实施模式,促进新课标的转化落地,强化育人方式变革,帮助教师理解新课标、融入新理念、开展新教学、构建新课堂,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教育评价方式,优化培训课程,创新培训模式,全面提升教师的执教能力与新课程实施能力。

三、严肃组织纪律,遵守外出学习审批制度。

5.高要求执行外出规定。加强教育学区及各中小学、幼儿园人员因公外出学习培训审批管理,教育学区、学校组团(含特殊需求定向组织的自主选课项目、订单式培训项目)跨市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的,须填写《组团外出学习培训审批表》,由教育局领导审批,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经审批外出学习、参观、培训、考察的,要严格按照原审批的内容、路线、时间开展活动,要严格遵守学员培训纪律和生活纪律,加强管理,做好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意外。不准在出差期间擅自延长时间、绕道、中途滞留或变相公费旅游。对未经批准擅自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的,或虽经批准但擅自扩大范围或改变线路的,以及借参观、考察、培训、会议等各种名义变相公款旅游等违规违纪所产生的费用,一律由团组成员个人承担,同时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既追究团组负责人的责任,也追究派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控制由学会、协会等组织的一般性学习、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6.高水平实现学习转化。培训本身不是目的,通过培训使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发生积极变化才是目的。各校(园)要组织指导外出培训学习的教师返校返岗后开展自我反思、交流分享、学习实践等活动。要聚焦“双新”“双减”对教师执教能力提出的新挑战和新要求,加强教师专业成长规律研究和培训需求诊断,综合提升学科育德、教学实施、学生评价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


附件:《瑞安市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瑞教办人〔2015〕63号



瑞安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6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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