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5/2024-259840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公布2024年度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属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水闸、堤防(海塘)、海塘口门、山塘和农村水电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落实 2024 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浙水运管〔2024〕3号)的要求,现将小型水库大坝、重要山塘大坝、重要水闸(泵站)、重要堤防(海塘)、海塘口门和农村水电等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如遇责任人变动,新任者即为责任人,并将变更的名单通过OA反馈到市水利局。各单位要在3月29日前,将水利工程上设置的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牌按照本次公布的名单,更新完毕。 各有关乡镇、街道及市直属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水库(山塘)大坝、水闸(泵站)、堤防(海塘)、海塘口门安全及农村水电管理责任制,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好辖区内水库(山塘)大坝、水闸(泵站)、堤防(海塘)、海塘口门及农村水电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工程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要切实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附件:1.2024年度小型水库大坝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 2.2024年度重要山塘大坝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 3.2024年度重要水闸(泵站)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 4.2024年度重要堤防(海塘) 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 5.2024年度海塘口门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6.2024年度农村水电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 瑞安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水旱灾害防御分指挥部 2024年3月20日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