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关于公布高楼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
||||||||||||||||||||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温政发〔2017〕40号)、《瑞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瑞政办〔2017〕145号)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编制《高楼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镇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目录施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附件:高楼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高楼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高楼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