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通知 |
瑞教党直〔2024〕2号 各教育学区党委、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新格局,根据上级有关基层党建评议考核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对象 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书记 二、述职内容 重点围绕本年度党建重点工作,总结履职基本情况(同时包括党建带群建、意识形态、党员发展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下步工作思路等。要注重用数据、用事例说话,总结特点亮点,讲实存在的问题,明确具体的方向,提出实在的措施。 三、述职方式 书面述职与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直属学校党组织书记(包括公、民办学校、幼儿园)需在3月13日之前报送书面述职报告,字数要求1500字以内,报送邮箱:rajyjjgdw@163.com。 (二)学区辖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请报送至各教育学区党委,现场述职评议由各教育学区党委自行组织安排,务必于3月20日前完成。 中共瑞安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