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红、黄国栋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瑞安市塘下镇塘河上品苑1幢三单元1105室,证号为浙(2021)瑞安市不动产证明第0039000号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小红、黄国栋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