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号:瑞安市房权证瑞(房)字第00281999号/瑞国用(2014)第202-0021号
洪瑞忠
不动产
330381007207GB00034F00010003
瑞安市莘塍街道莘塍东街245号
(2023)浙0381执3770-1号之二
2
3
公告单位: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 04月 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