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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瑞安市学校办学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4- 24 09: 49: 32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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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办督〔2024〕46号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为深入了解社会公众对我市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客观反映社会公众对学校办学的认可程度,促进学校不断改进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学校办学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学校办学满意度调查主要通过收集教育利益相关群体及社会群众对学校教育条件、教育管理、教师素质、教育质量以及当前全市教育工作的主观评价和总体感受等指标的评价状况,为学校及校长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学校教育工作业绩考核等提供量化民意依据,为教育行政部门掌握公众舆情、制订教育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对象

调查学校涵盖全市公民办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调查对象为学生(幼儿园学生、小学1-2年级学生、初三和高三学生除外)、家长、教师3类人群。

三、调查方式

为保证调查的准确性和保密性,对学生、教师、家长群体采取企业微信平台调查的方式,对学生群体的调查安排原则上在周末并在家长的辅助下进行。

四、调查工具

调查采用自编问卷。针对学生、教师、家长3类群体,分别编制学生问卷、教师问卷、家长问卷,以适应不同调查对象的需要。

五、调查组织

市教育局督导科统筹开展2024年学校办学满意度调查工作,委托第三方负责调查工作的数据收集和平台建设,各教育学区及学校共同参与。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4月18日至4月28日,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各类问卷设定、家长和教师信息导入微信平台等前期工作。

第二阶段:4月29日至5月12日,开展网上问卷调查工作。

第三阶段:5月13日至5月20日,问卷调查结果反馈。

六、结果运用及要求

1.各教育学区、各相关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调查任务,确保网络问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充分运用好满意度调查结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各相关学校(幼儿园)要统一安装企业微信平台及调查应用,并落实人员负责学校办学满意度调查工作。请在4月22日前填报学校分管领导和平台管理员名单(填报链接另行发放)。

3.学校办学满意度调查列入学年度教育学区、学校及校长综合业绩考核项目,同时列入校长任期督导项目。

4.对调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数据失实等失察、违法行为,所涉的相关调查结果作零分处理,并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

教育局督导科联系人:王永乐;联系电话:65651850。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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