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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5- 15 14: 25: 21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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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办人〔2024〕26号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根据《中共瑞安市委办公室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瑞有安善  慈善之城。

二、活动时间

全年度,3月份至6月份为集中活动月。

三、活动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广大干部职工;全市离退休教师。

四、活动形式

倡议参加活动的广大干部职工、全市离退休教师自愿捐赠一日的收入,积极参加“慈善一日捐”活动,共献爱心。

五、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慈善一日捐”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激发干部职工的慈善意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积极性,弘扬社会慈善正能量,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二)活动遵从自愿原则,不得采取直接扣除职工工资的形式收集捐款,不得搞摊派。

(三)严肃工作纪律,全程公开捐赠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专项募捐资金。

(四)各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慈善一日捐”善款的接受、公示等工作,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本单位捐赠款和干部职工(包含离退休教师)捐赠款集中汇总,将捐赠款直接汇入瑞安市人民教育基金会账户,同时报送进账单。学校离退休教师捐赠款汇总后及时将金额上报学区分会,学区分会汇总后报市退离休教育工作者协会。瑞安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应及时向捐赠人出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六、离退休教师的补助

(一)“慈善一日捐”补助对象条件:

1.退离休教师本人因患重大疾病,在医保定点医院认可范围内的年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过重的;退离休教师家庭因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等)或突发事故(如交通事故、火灾等)造成家庭贫困的;

2.退离休教师因配偶、子女患重病支付巨额医疗费用或无就业造成家庭特别贫困的。

(二)“慈善一日捐”补助标准:各分会自愿捐资款项作为当年自筹部分,自主安排分配,另在职教职工捐款中安排50万元用于困难退离休教师困难补助。补助标准按照退离休教师当年自负药费金额、家庭受灾金额、配偶及子女病情就业等因素综合考量,给予1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补助。

(三)职责流程

1.市退教协负责本市困难离退休教师认定和慰问工作。根据职责规定,布置困难离退休教师开展困难补助申请;对全市申报的困难补助对象组织常务理事入户核查,出具最终困难补助名单(经市退教协常务理事会议通过);报教育局审批;报瑞安市人民教育基金会申拨资金;收到资金后及时安排慰问;鼓励、协调各分会发扬互助精神,“慈善一日捐”大户分会,抽出适当捐款支援相对困难分会;针对个别特殊困难对象,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申请在年初、年中、年终进行困难慰问。

2.瑞安市教育局:根据市退教协提供的资料,按规定进行审批。

3.瑞安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根据规定,协助接收、拨付“慈善一日捐”专项资金。收到学校“慈善一日捐”后,及时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根据市退教协提供的认定结果、教育局审批意见等资料,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到市退教协。

七、在职教职工捐款中分别提成约15%、25%用于在职教师困难补助等和中小学生“助学奖优”活动。具体办法依据《浙江省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浙总工发〔2012〕44号)、《浙江省总工会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总工发〔2018〕11号)等文件。

八、爱心捐赠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包含离退休教师)自愿捐赠。

捐赠账户:瑞安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捐赠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瑞安支行

捐赠账号:1203281009000005391

汇款时请在银行存单备注栏填写“XX学校(单位)慈善一日捐”。如回单上没有体现学校名称的,需把银行回单送到瑞安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地址:瑞安市教育局建财科1202室。

“慈善一日捐”交款后,必需及时在线填报“基金会捐款开票信息收集表(慈善一日捐)”,用于开据、接收“慈善一日捐”电子发票用。

联系人:吴德瑞(教育网659557)、陈木秋(教育网655124)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瑞安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瑞安市离退休教育工作者协会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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