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4/2023-25402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3-12-15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有效性 | 有效 |
《瑞安市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政策解读 |
近日,瑞安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印发《瑞安市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背景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加快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建设,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制定依据 1.《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瑞政办〔2020〕27号) 2.《瑞安市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办法》(瑞政办〔2022〕42号) 三、《办法》适用对象 《办法》适用于瑞安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 《办法》所称的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的设施,包括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四章十二条,分为总则、考核形式与内容、考核评分与奖励、附则等。 第一章明确了办法制定目的、政策依据、适用对象、负责考核组织机构等方面内容。 第二章明确了管理考核形式、考核内容等管理措施。 第三章明确了考核评分与奖励,具体规定了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考核四个季度分值计算分布值、考核等级、考核结果运用及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的两种情形。 第四章明确了考核发现的问题处理方法和要求。 五、《办法》的实施时间 《办法》自2023年4月28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瑞安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科 解读人:薛月楼(农村公路科科长) 联系方式:0577-660779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