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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04129/2024-262727 | ||
组配分类 | 征集意见及反馈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城市更新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4-05-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瑞安市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相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说明 |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瑞安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4月11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瑞安市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12日止。在征求意见期间,部分群众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将收到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并说明如下: 一、关于设备设施真实性的问题,简单用“提供相关权属文件证明”显得比较笼统,容易造成实施过程中操作把关不严的情况,建议保留原有政策文本里的描述。 反馈说明:对该意见予以采纳,并对第十二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二、建议予以明确第二十二条“按照不低于被征收工业用房价值及生产设备设施补偿总额的15%给予奖励”中“生产设备设施”的具体内容。 反馈说明:对该意见予以采纳,并对第二十二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瑞安市城市更新中心 2024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