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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二孩、三孩教育成本专项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5- 24 11: 29: 24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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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义〔2024〕125号

各教育学区,各幼儿园:

为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二孩、三孩教育成本专项补助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瑞安市幼儿教育成本专项补助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瑞教建〔2024〕2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二孩、三孩教育成本专项补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项目

保教费补助。

二、补助对象

(一)瑞安市公办幼儿园或市教育局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本市户籍家庭二孩(是指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符合生育政策的第二孩)、三孩(是指2021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符合生育政策的第三孩)。本市户籍家庭是指夫妻双方或单方为我市户籍人口(单方我市户籍人口需子女落户瑞安)。

(二)再婚家庭按照现家庭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子女数计算孩次。

(三)同一对夫妻符合生育政策内的多胞胎,三孩及三孩以上的按三孩标准发放补助。

(四)符合政策生育的第一胎出现多胞胎可按个数顺序领取,第二个孩子按二孩标准发放补助,三孩及三孩以上的按三孩标准发放补助。

(五)符合生育政策条件的二孩、三孩同时属于学前教育学生困难资助认定对象的,二孩、三孩教育成本专项补助和困难资助只能选择一项享受,不能同时享受。

三、补助标准

按市发改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对符合生育政策条件的二孩、三孩,分别给予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50%、100%发放补助。

四、补助申请

(一)线上申请

符合生育政策条件的二孩、三孩监护人于6月1日-6月15日可通过“浙里办App”提交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后果。逾期未申请的视同放弃。

具体步骤:浙里办App→登录“温州利民补助”→选择“瑞安市二孩、三孩教育成本专项补助”→上传申报材料【夫妻双方户口本(含二孩、三孩户口页面)、生育登记服务单(拍照上传)、出生医学证明书、家长结婚证(有照片的页面)、保教费凭证(需提供正式发票)等原件,上传的证明材料图片要明亮,清晰且无遮挡,严禁用图像处理软件修改图片内容】。若数据缺失,请按提示补充材料后,再提交申请。

线上申请通过后,由市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核查审核通过。若出现特殊情况导致线上审核不通过的,该二孩、三孩监护人须向孩子所就读的幼儿园提出线下书面申请。

(二)线下申请

1.若出现特殊情况导致线上审核不通过的,市教育局将通知二孩、三孩监护人于6月20日-6月24日向孩子所就读的幼儿园提出线下书面申请,如实填写《2024年春季学期二孩、三孩教育成本专项补助补交申请表》(附件1),并补交相应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视同放弃。

2.幼儿园汇总线下申请对象所补交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25日前提交对应的教育学区。直属幼儿园直接提交市教育局义务教育与学前教育科。

3.各教育学区于6月26日前将片区内《2024年春季学期二孩、三孩教育成本专项补助补交申请表》(附件1)和《2024年春季学期二孩、三孩教育成本专项补助补交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市教育局1303室,电子版本发邮箱:RAXQ0577@163.com。

4.市教育局再次审核补交材料,确认二孩、三孩教育成本专项补助发放对象的资格,并上传相关补交材料。

(三)资格公示

市教育局将享受专项补助的二孩、三孩对象在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补助发放

经审核通过后,市教育局将专项补助经费通过“一键达”系统直接发放至符合生育政策条件的二孩、三孩监护人温州地区社保卡(市民卡)。

联系人:市教育局义务教育与学前教育科,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7-65651177;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0577-66880163。


附件:1.2024年春季学期二孩、三孩教育成本专项补助补交申请表

2.2024年春季学期二孩、三孩教育成本专项补助补交汇总表



瑞安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瑞教义〔2024〕125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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