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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自查统计及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5- 29 10: 41: 15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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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学区,各幼儿园(含民办):

为迎检“瑞安市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在职专任教师,近五年内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应累计不少于360学时”要求,请各幼儿园(含普惠园、民办幼儿园)务必做好自查统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做好平台信息维护

学校核对确认“省教师培训平台教师”与“基础教育年报专任教师”“全国教师系统教师”的数量、人员一致;做好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维护(专任教师在“全国教师系统”增减,信息完善后24小时候实现省平台数据同步;及时做好离退休与外调教师清理,不能明确去向的一律按离职处理)。

1.学校管理员导出省平台2019-09-01至2024-08-31本校在职教师学分统计(具体操作办法:管理员登录平台--查询与统计--按日期/2019-09-01至2024-08-31/教师状态:在职/教师层次:全部/--查询--Excel导出)。

2.学分计算办法:按教师“周期起始时间”推算,具体计算办法:2020.8前注册需360学分; 2020.9-2021.8注册需288学分;2021.9-2022.8注册需216学分;2022.9-2023.8注册需144学分;2023.9-2024.8注册需72学分。

二、上报自查统计表

请各幼儿园园长、师训干部、学校管理员按要求认真填写(附件1.幼儿园信息自查表、附件2.学分自查统计表),由学区汇总后于6月6日前将上述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rajyypxk@126.com ;直属幼儿园直接发送指上述电子邮箱;文件名为:学分自查+学区(或幼儿园)。联系人:陈老师(629611)。

三、培训整改要求

园长是教师专业发展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师培训自查统计工作。凡按规定未达标幼儿园,务必根据下一步市教育局通知安排“未达标”教师参训,2024年8月前修满补足学分。

四、其它要求

1.2024年前校本培训每学期12学分,每学年24学分,五年最多120学分;如果教师注册未满五年,要适当减去相应校本培训学分;若培训期间内确因幼儿园工作疏忽未报少录,可以通过省培训平台补录:校本研修申报——增加——填写(“**年上(或下)半年校本培训/时间:上半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下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等内容)——录入参训人员(不可重复录入)。

2.省教师培训平台专任教师“同步”问题。确认按要求已做好全国信息系统完善的基础上还存有问题,填写附件3省教师培训平台系统问题反馈表并发送指定邮箱,提交省教育厅帮助解决。


附件:1.幼儿园信息自查表

2.学分自查统计表

3.省教师培训平台系统问题反馈表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附件1、附件2.xls

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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