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4/2024-26388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4-06-14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政策解读 |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温州市交通运输局修订出台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该政策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行为的直接依据,文件是否合法、适当,是否有操作性,是否适应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直接关系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2021年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44号);2021年市政府印发《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温政发〔2021〕27号);2023年我省实施了《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2024年实施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因此,我局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机关对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精神和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内容,出台新《规定》。 二、主要内容 《规定》内容共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规定了包括规范性文件定义和适用范围、制定机关,应遵循符合的一般要求和流程以及内部职责分工等内容; 第二部分为起草,规定了起草应经局分管领导同意、草案基本内容、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方面内容; 第三部分为合法性审核,规定了报送审核的材料要求,合法性审核具体要求以及审核时限等内容; 第四部分为决定和公布,规定了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的相关要求,联合行文流程、向社会公布及施行期设置等内容; 第五部分至第七部分规定了实施后评估、清理、考核评价及施行时间等内容。 三、施行时间 《规定》自 2024年5月20日起施行。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机关: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张芊芊 联系电话:0577-88860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