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74/2024-263877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安阳街道 | |
成文日期 | 2024-06-14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成立安阳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
各科室,各站所,各社区、各经合社: 为加快补齐街道应急和消防力量短板,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基础,进一步健全街道基层应急消防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基层应急消防管理能力。根据浙江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3〕63号)、温州市《关于开展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攻坚年行动的通知》(温委办发〔2023〕70号)和瑞安市《关于开展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攻坚年行动的通知》(瑞委办发〔2024〕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安阳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龚方听 郭 新 常务副主任:郑森龙 副 主 任:王建强 李 勇 彭启华 凌光海 陈 胜 陈永亮 章海霞 钱 礼 胡振云 翁仲海 林日明 吴文龙 冯怡宇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消防管理站、社会事务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办公室、人武部、安阳派出所、安阳行政执法中队、安阳市场监督管理所、安阳卫生服务中心、瑞祥卫生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玉海供电营业所、安阳住建所、安阳交警中队和各社区。 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郑森龙兼任办公室主任,街道应急办负责人陈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统筹全街道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防台抗旱、防灾减灾、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统一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应急消防管理的统筹、协调、指挥等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各条块力量开展应急消防管理工作。
附件:安阳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中共安阳街道工委 瑞安市安阳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3日
附件 安阳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及委员会 办公工作职责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底线思维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安阳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工作方面党政领导责任,增强忧患意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遏制、减轻和消除事故、自然灾害引起的社会危害,规范事故、自然灾害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上级关于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1.安阳街道应急消防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以及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 (2)研究部署、督促指导安阳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3)研究提出安阳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4)分析安阳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5)负责安阳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 (6)必要时,根据上级指令,协调有关单位参与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7)完成安阳街道党工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安阳街道应急消防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研究提出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有关措施及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的建议; (2)协调督促安阳街道有关职能科室涉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的相关工作; (3)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安阳街道有关科室、社区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以及防治自然灾害工作; (4)承办安阳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以及自然灾害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起草分解上级对安阳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以及防治自然灾害考核指标,定期通报街道相关工作执行情况; (5)协调组织安阳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6)协调组织安阳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相关教育培训工作,针对有关单位开展集中授课、宣讲活动以及宣传品发放。 (7)协调配合上级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自然灾害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协调安阳街道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9)负责安阳街道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自然灾害的信息接报和统计。定期分析和预测安阳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以及自然灾害形势,定期发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治自然灾害相关信息; (10)协调安阳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以及防治自然灾害联合检查工作; (11)组织、协调应急委召开的会议和承办的重要活动; (12)承办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制度 1.安阳街道应急消防委员会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 ①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②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职能科室参加的专题会议。 (2)检查制度 ①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全安阳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治自然灾害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主任带队,相关科室派人参加。 ②根据全安阳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的形势和任务,按照安阳街道党工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治自然灾害专项督查,督查由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派人参加。 (3)报告制度 ①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及时向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以及自然灾害隐患信息。 ②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每年度向安阳街道党工委汇报安阳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以及防治自然灾害工作情况。 (4)签发制度 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文件由主任签发。 2.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联络员会议,会议由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2)报告制度。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度向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及时上报重要工作信息。每季通报全安阳街道生产安全工作情况。 (3)签发制度。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由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签发。 (4)整改制度 依照谁分管、谁检查、谁落实的原则,对查处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隐患,必须承担督促整改责任,督促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并根据隐患的性质,实施分类监管,对一般隐患要当场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根据整改工程,督促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必须责令停业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落实专人监督,并向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情况。 (5)责任追究制度 对由于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不严格执行上级及本级文件精神和工作任务而引发责任事故或救援不力,应对不及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根据情节,对负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以及防治自然灾害监管职责的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大的事件,则移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关于《成立安阳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的政策解读(http://www.ruian.gov.cn/art/2024/6/14/art_1229774200_203342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