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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及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6- 21 10: 06: 41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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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办〔2024〕67号

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2023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就期末及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期末考试(考查)时间和学期结束时间

1.义务教育阶段

一至三年级质量检测评价由各校自行安排;四、五年级期末质量检测时间:6月25日;六年级学业质量检测时间:6月21日;七、八年级期末学业水平检测时间:6月27日-6月28日。

2.高中阶段

普高高一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学科期末统一检测时间:6月27—28日,高一其余学科和高二期末考试由各学校自行安排;高一、高二省学考:7月6日-7月7日。职高高一、高二学业水平测试时间:6月27日-6月28日。

3.学前教育阶段

幼儿园上课结束时间为6月28日。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开始时间为7月6日。

二、期末主要工作

(一)认真做好各类考试(检测)及相关工作。在学期结束阶段,各校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和各学科的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复习效率。要全面安排好期末考试、考查时间和科目,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做好评卷、成绩归档工作。要根据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做好有关评定、测评和考查工作,四至八年级学生综合素养检测(校级)成绩于6月25日前由各校自行完成并将检测方案和学生成绩上传慧美育平台。各高中学校要认真做好高考数据分析和经验总结,精心指导学生填报好志愿。

(二)深入开展教师全面家访活动。各校要高度重视家访工作,组织全体课任教师对学生进行全面家访(特别是随班就读孩子、单亲家庭孩子、留守儿童、新居民子女和疑似辍学学生)。六类重点对象、二三类学生对象由校级领导牵头,组织行政、班主任、科任老师等进行家访、帮扶。要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情况,同时了解学生校外表现,听取家长和社会对学校教育的建议,加强家校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氛围。

(三)积极落实安全防范工作。放假前,要开展一次校舍安全大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落实相应的排危措施,确保校舍安全。要对全体学生集中进行一次以防溺水、防诈骗、防欺凌、防台防汛、防交通事故、防不法分子伤害、防火、心理健康、食品安全、远离毒品、文明上网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校讯通、电话、短信、微信、钉钉等形式做好学生假期安全家校沟通,强化学生家长监护责任意识,落实法定监护人责任。要指导家长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监护工作,密切关注孩子的社会交往与心理状况,掌握孩子单独外出时的行踪,做到“四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严禁师生参加一切非法宗教、邪教等活动。任何学校不得利用暑假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各责任区积极组织挂牌督学开展期末安全督查工作。要对教育教学设备仪器以及危化品进行一次期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落实资产设备“防盗、防潮、防尘、防火、防震、防腐蚀”等工作。

(四)严厉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学期期末是教育乱收费的高发时点,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务必严格落实“七个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擅自设立或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不按规定公示收费依据、项目或标准,不按规定向学生结算、多收不退代收费;严禁以家委会名义变相超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严禁出现列入《家委会管理负面清单》的违规行为;严禁以开展国防教育(军训)、体质训练、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向家长收取军训费、资料费、餐费等;严禁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禁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超过备案价格收取学费、住宿费、或未经批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我局将联合市场监管、发改部门对重点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专项督查,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切实做好其他各项工作。各教育学区、中小学(幼儿园)要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点做好暑期违规补课专项治理,6月28日前上交2024年师德师风建设方案和违规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做好学校及校(园)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信息录入与台账整理工作,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到校开展实地考核,同时要上报2023学年教师师德考核结果。要积极配合做好2023级新教师岗位培训结业考核和瑞安市第六届“教坛新苗”评选活动,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和教师队伍的梯队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七一”前后每个党支部要安排1次专题党课、校级及以上党员干部至少讲1次党课。切实按文件规定落实学期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做好各类文书档案归档及财产管理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结合实际,有序组织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原则上要充分满足家长和学生的刚性需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要对本学期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突出主要成绩、办学亮点及存在问题,并向全体教职工公开。各学区、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总结材料在7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rajyjbgs@126.com)。

三、暑期主要工作

(一)有序组织暑期师训工作。各校要结合教师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认真组织教师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暑期师德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进一步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豪感。

(二)规范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各教育学区、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精神,按照《瑞安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公民同招”,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成果,精心组织、平稳有序做好招生各项工作。特别要严格把关学生入学年龄、学校招生范围和计划数,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全面整理近三年招生台账,做好上级“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迎检准备。要认真做好高中招生工作,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有序;各中学要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招生政策,确保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同时,要认真做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招生工作。

(三)周密部署防台防汛工作。密切注意暑期天气预报,切实做好暑期防台防汛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防台防汛预案和预警预报机制,及早整改薄弱环节,及早做好防台防汛物资准备及重要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保护等工作,加强在建工地防台防汛。

(四)坚决查处教师违规行为。暑假期间,任何学校均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变相上课,不得向社会办学机构出租或出借校园(或校舍)用于各类办班补课行为。教职工不得参与违规办班补课,也不得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补习班、兴趣班或其他培训班,市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对学校和教师的违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惩处。

(五)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暑期小型维修项目、食堂改造项目、运动场改造工程、相关受流学校改造工程及C级危房加固改造项目实施,学校配备专人加强在建工地施工安全管理,确保秋季学期投用项目8月底前完工,为新学期开学创设良好条件。

(六)加强教育装备管理维护。认真做好设备仪器的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认真梳理和核实设备仪器状态,确保下学期正常开展教学,并做好维保记录。部分功能室(如生化实验室、图书室)应定期开窗透风,同时做到定期开机运转除潮防腐蚀,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检查班级教室、各功能室、机房设备是否断电。

(七)全面筹划新学期工作。各校要利用暑期时间组织教师开展新课程知识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新课程要求修订学校课程方案,谋划新学期的项目化学习、跨学科主题教学活动。要利用假期切实制订好2024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计划,尽早做好校舍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和学校用品的添置,确保下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按计划正常运行。同时要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做好2024学年《中学生天地》《小学生时代》《幼儿教育》等优秀学生期刊的推荐及征订。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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