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4128/2024-264258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42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
陈某某等8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的建议》(人大建议421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长护险俗称“第六险”,是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制度安排。温州市政府按照“先易后难、逐年扩面”原则,于2019年开始实施市区职工基本医保长护险,2022年扩面到全市职工,2024年市区城乡纳入长护险试点,并将根据试点情况适时向全市推开。 目前瑞安仅实施职工医保长护险,自实施以来,累计已有915名重度失能人员享受长护险待遇,基金支付1395万元。现有长护险定点机构18家,其中医养结合机构3家、养老机构1家、上门护理机构14家,专业护理人员252名,切实满足失能人员实际护理需求。 2022年以来,温州市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已经实现“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扩大长护险的实施范围需要根据温州市长护险试点方案统一实施,瑞安无法自行实施,但你们所提的建议正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根据温州市政府的长护险试点方案,尽早将瑞安市城乡医保参保人员纳入长护险保障范围。 最后,感谢你们对医保工作的支持。 签发人:陈冬梅,承办人:李捷成,联系电话:66072060。 瑞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