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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3/2024-264222 |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127号提案的答复函 |
吴晓霞委员: 你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完善我市人才购房政策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对我市人才住房保障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会认真吸纳并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实践。你在人才房票结算、扩大房源范围等方面提的建议,均是我局持续探索和优化的方向。 人才房票是指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含政府房源和新建商品住房)时抵扣房款的凭证。在使用时,人才房票直接抵扣房款,而首付款的抵扣则由房源单位自行决定。为了政策持续有效实施,结算方式已综合考虑市财政、房开、人才三方因素。关于人才房票房源再扩面问题,下步将根据政策实施情况再予以考虑。 为了进一步体现人才住房政策的公平性、合理性,引导人才理性购房,避免因年份不同、房源不同,出现各层次人才之间、同层次人才之间享受的优惠待遇不同,甚至有高层次人才比低层次人才享受的优惠待遇还低的情况。对此,我市结合实际,对原有人才住房配售折扣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率温州之先出台并实施《瑞安市人才房票实施细则》,推行定额人才房票,以保证同层次人才享受同等的优惠待遇。同时,尊重人才选择需求,提高人才房源的匹配度和适合度,将人才房票使用范围扩面至新建商品住房,并扩大人才享受类型以及放宽条件限制,给更多人才提供更灵活、更具多样性的购房政策支持。 最后,感谢你对瑞安住建工作的支持。 签发人:傅小锋,承办人:林侯文,联系电话:15858760077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