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九期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
一、检测情况 2024年06月28号到2024年07月31号,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的产品主要针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饮料、餐饮食品、豆制品、调味品、酒类、糕点、乳制品、肉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食糖等17类食品26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37批次、不合格24批次(见附件),合格率为90.80%。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不符合规定、农兽药残留、其他污染物、重金属污染物。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1.瑞安市朱丹萍牛肉汤店销售的鲜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瑞安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瑞安市东篱庭院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伯治酸菜(盐水渍菜)(非即食),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3.瑞安市晟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4.瑞安市盛来包子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5.瑞安市迪妮炒货店销售的带鱼酥,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6.瑞安市惠好干货店销售的莴笋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瑞安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7.瑞安市湖岭镇中心菜市场金绍貌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8.瑞安市上村菜市场(郑辉连)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9.瑞安市华表菜市场(彭明勇)销售的葱,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10.瑞安市上村菜市场(郑辉连)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11.瑞安市楠镕食品店销售的豆沙味面包,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12.瑞安市楠镕食品店销售的咸肉松味面包,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13.瑞安市篁社五洲超市加盟店销售的紫薯红提沙琪玛,苋菜红;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14.瑞安市莘塍菜市场(林全兰)销售的水潺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15.瑞安市曹川果园销售的杨梅,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16.瑞安市阿圣便利店销售的杨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17.西村集贸市场王林琴销售的莴笋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18.平阳坑村菜场童国文销售的小黄鱼(海水非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19.南滨街道阁一村南市街93号吴文进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南滨街道阁一村综合市场蔡元树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1.安阳街道十八家村开发路方乐妹销售的姜,铅(以 Pb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22.瑞安市兰俊耀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3.瑞安市军昊面条小作坊销售的鲜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瑞安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4.瑞安市谌旺食品小作坊销售的水晶粉丝(淀粉制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脱氢乙酸(dehydroacetic acid)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为苯甲酸钠的 2~10 倍,在高剂量使用时能抑制细菌。脱氢乙酸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经营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 二氧化硫残留量:二氧化硫(sulfur dioxide)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遇水以后形成亚硫酸。二氧化硫被氧化时可使食品的着色物质还原褪色,亚硫酸对食品的褐变有抑制作用,对细菌、真菌、酵母菌也有抑制作用,因此既是漂白剂又是防腐剂。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多西环素:多西环素(doxycycline)是半合成四环素类抗菌药物,别名强力霉素。具有抗菌谱广、长效、组织穿透力强、吸收快、体内分布广、生物利用度高等优点。对多西环素敏感的菌种有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大肠杆菌、产气杆菌、淋球菌、脑膜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志贺菌属、耶尔森菌、单核细胞李斯特菌等。另外,多西环素对立克次体、支原体、衣原体、放线菌等也有一定作用。动物产品的多西环素残留,一般不会导致对人体的急性毒性作用;长期大量摄入多西环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胃肠道症状、皮疹、嗜睡、口腔炎症、肝肾受损等。 铝的残留量:含铝(aluminium)食品添加剂(比如钾明矾、铵明矾)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按标准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过量摄入铝可能与儿童智力发育障碍、软骨病、骨质疏松等疾病有关。目前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尚未给出其日容许摄入量(ADI)的建议值,但是给出了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PTWI)为 2mg/kg bw。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经营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而在粉丝、粉条产品中,还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使用的原料受环境原因,天然含有较高含量的铝本底所致。 N-二甲基亚硝胺:N-二甲基亚硝胺(N-nitrosod imethylamine)是 N-亚硝胺类化合物中致癌性较强的一种。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将 N-二甲基亚硝胺列为 2A 类致癌物,即该类物质对人类致癌性证据有限、但实验动物致癌性证据充足。目前由 N-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 N-亚硝基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主要症状为头晕、乏力、肝实质病变等。 柠檬黄:柠檬黄(tartrazine),橙黄或亮橙色的粉末或颗粒,是一种合成着色剂,常用于饮料类配制酒、糖果、风味发酵乳、腌渍蔬菜、果冻、膨化食品等制品。柠檬黄基本无毒,不在体内贮积,绝大部分以原形排出体外;但是如果,也存在健康风险。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建议其日容许摄入量(ADI)为 0~10mg/kg bw。造成食品中柠檬黄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生产经营企业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亮蓝:亮蓝(Brilliant Blue),又名食用蓝色 2 号,属于水溶性非偶氮类合成着色剂,食品行业中适用于糕点、糖果、饮料等的着色。亮蓝必须严格按照标准使用,如果长期摄入,存在致畸、致癌的风险。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建议其日容许摄入量(ADI)为 0~6mg/kg bw。造成食品中亮蓝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生产经营企业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prochloraz and prochloraz-manganese chloride complex),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菌剂。大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LD50为 1600~2400mg/kg,急性毒性分级标准为低毒级,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经口中毒低,无中毒报道。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和致癌性。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毒死蜱:毒死蜱(chlorpyrifos),又名氯吡硫磷,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毒死蜱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大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LD50 为 82mg/kg,急性毒性分级标准为中等毒,中毒机制为抑制乙酰胆碱酯酶活性,症状包括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出汗、流涎、肌肉震颤,甚至抽搐、痉挛,昏迷。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和致癌性。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噻虫胺:噻虫胺(clothianidin),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土壤处理、叶面喷施和种子处理,防治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和蔬菜、柑橘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飞虱、椿象、蚜虫和烟粉虱。雌雄大鼠急性经口 LD50> 5000mg/kg,急性毒性分级为微毒。急性中毒可出现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噻虫嗪:噻虫嗪(thiamethoxam),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的杀虫剂。能被迅速吸收到植物体内,并在木质部向顶传导。防治蚜虫、粉虱、蓟马、稻飞虱、稻褐蝽、粉蚧、蛴螬、科罗拉多马铃薯甲虫、跳甲、金针虫、步行虫、潜叶虫和一些鳞翅目害虫。可用于茎叶和土壤处理的主要农作物有芸薹属作物、叶菜类和果菜类、马铃薯、水稻、棉花、落叶果树、咖啡、柑橘、烟草和大豆;种子处理主要用于玉米、高粱、谷物、甜菜、油料油菜、棉花、豌豆、蚕豆、向日葵、水稻和马铃薯。也可用于动物和公共卫生,防治蝇类(如家蝇、厕蝇和果蝇)。大鼠急性经口 LD50 为 1563mg/kg,急性毒性分级为低毒级。烟碱类杀虫剂。中毒可出现恶心、呕吐、头痛、乏力、心跳过速等。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嗪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苋菜红:苋菜红(amaranth)又名蓝光酸性红,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食品合成着色剂,常用于果蔬汁(肉)饮料、碳酸饮料、配制酒、蜜饯凉果、果酱、果冻等制品。苋菜红必须严格按照标准使用,如果,存在健康风险。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建议其日容许摄入量(ADI)为 0~0.5mg/kg bw。造成食品中苋菜红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生产经营企业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苯甲酸及其钠盐:苯甲酸(benzoic acid)又称安息香酸,在酸性条件下对多种微生物有明显的杀菌、抑菌作用,是很常用的食品防腐剂。它是常见植物代谢产物,在食品中存在少量本底,如红枣、蓝莓、奶粉(来自饲料)等。一般情况下,苯甲酸被认为是安全的,在食品中添加少量苯甲酸时,对人体并无毒害。人体摄入少量的苯甲酸后,苯甲酸与体内的一种氨基酸生成一种无害的新物质,随尿液排出,但如果人体长期大量摄入苯甲酸或苯甲酸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造成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建议其日容许摄入量(ADI)为 0~5mg/kg bw(以苯甲酸计)。造成食品中苯甲酸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生产经营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使用时未准确计量。 氧乐果:氧乐果(omethoate),是一种广谱高效的内吸性有机磷农药,为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有大蒜样特殊臭味,碱性条件下易分解,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氧乐果急性毒性经口试验大鼠 LD50 为 25mg/kg bw,急性毒性分级为剧毒级,中毒机制是抑制体内胆碱酯酶活性,从而失去分解乙酰胆碱的功能,致使乙酰胆碱在生理部位积聚,发生胆碱能神经功能紊乱的一系列症状,中毒后发病迅速,可出现多汗、流涎、恶心、呕吐、腹痛、瞳孔缩小、视物模糊、震颤、肌肉痉挛,严重者可因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氧乐果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甜蜜素:甜蜜素(sodium cyclamate),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 30~80 倍,可用于饮料、果汁、冰激凌、糕点、蜜饯等食品。人体不吸收甜蜜素,几乎全部原样从粪便排出。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建议其日容许摄入量(ADI)为 0~11mg/kg bw。甜蜜素在蜜饯凉果中的使用易超标,其主要原因为在蜜饯凉果中除了作为甜味剂使用外,更重要的功能是增加风味。除了蜜饯凉果外,在腌渍的蔬菜中,也发现许多边远县镇农贸市场自产自销的散装酱菜中超标率较高。 恩诺沙星:恩诺沙星(enrofloxacin)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大鼠急性经口毒性为实际无毒级,无遗传毒性、无致畸性和致癌性,主要引起耳廓软骨的变性性改变和睾丸毒性(精子形态学改变、生精小管萎缩等),并可造成雄性大鼠不育。长期使用或者过度使用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 铅:铅(lead)是常见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人体中理想的含铅量为零。人体多通过摄取食物、饮用自来水等方式把铅带入人体,进入人体的铅90%储存在骨骼,10%随血液循环流动而分布到全身各组织和器官。铅是蓄积性的重金属,只有当人体中铅含量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引发身体的不适,在长期摄入铅后,会对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职业性铅中毒多为慢性中毒,可影响神经、造血、消化、泌尿、生殖和发育、心血管、内分泌、免疫、骨骼等各类器官。 四、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属地所(分局)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1:不合格名单.xlsx 附件2:合格名单.xlsx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