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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3/2024-264961 |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100号提案的答复函 |
张瑞华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强对房地产企业风险化解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指出了我市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非常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这对我局今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风险化解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帮助。 随着经济下行以及众多房企集团暴雷,我市房企资金回笼困难,债务纠纷、施工合同纠纷和房地产项目停工、逾期交付等情况时有发生。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房地产风险处置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目标,全力推进房地产项目风险处置和“保交楼”工作。 一、完善涉稳风险化解处置机制。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市于2021年12月成立瑞安市房地产涉稳项目风险处置工作专班,专班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市委、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和镇街,专班下设金融处置、项目推进、司法处置、维稳处置、专项审查等5个工作小组,每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当前房地产市场风险处置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加强督导机制,跟踪落实问题清单,有效推进了房地产涉稳风险的化解。针对重点涉稳项目,制订“一楼一策”方案,落实风险稳控化解处置预案。近年来,已妥善处置和化解了恒大观澜庭和珺睿澜庭、新力琥珀园、世茂璀璨名邸、阳光城翡丽瑞园、万科星汇里、瑞祥天樾、江境轩、石榴春栖云庐、塘河上品苑、蓝光雍锦湾、万松荣安府等20多个项目的涉稳风险,取得阶段性成效,相关工作获温州市领导李无文常委批示,为各县(市、区)提供了学习借鉴的经验。 二、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制。根据上级部门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商品房项目资金规范使用,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一是创新事前监督指导模式,推行房地产开发行为合规性约谈工作机制。二是推行“先存款后签约”创新举措,即由开发商在合同网签之前向我局提供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凭证,我局再向开发商派发合同号,以此积极防范开发商截留购房款行为。三是每月定期开展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督排查,督促监管银行落实预售资金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监管账户资金使用管理。 三、加强房地产风险监测预警。建立项目动态监测机制,实行维稳信息日报、周报制度,多渠道收集掌握涉稳项目信息,及时开展融资违约风险排查,制定针对性方案防范化解风险。同时积极走访房开企业,收集问题诉求,对于房开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予以回应,采用“一企一方案”“一楼盘一方案”,领导帮扶、责任到人,清单式限期协调处置。近年来,顺利完成恒大悦澜湾、观澜庭、珺睿澜庭、云溪苑及新力琥珀园、世茂璀璨名邸和星宸名筑、阳光城翡丽瑞园、御峰名邸、万科星汇里、瑞祥天樾、江境轩、石榴春江锦庐和春栖云庐、塘河上品苑、荣安府等30多个项目保交楼工作。 四、建立“府院联动式”预重整机制。我市人民法院就可能存在债权人人数众多、影响广泛的房地产企业在破产案件立案之前,依照《关于破产案件立案审查府院联动的工作流程》的相关规定,先行向市处置办发函征求对该房地产企业破产立案、预重整等相关意见,法院与政府部门及时联合研判是否适宜先行开展预重整工作,确保市场稳定健康发展。2022年6月20日,瑞安市人民法院、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联动化解领导小组》文件,加强人民法院和住建局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专业高效、有机衔接、便捷便民的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实际,持续推进房企风险化解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确保监管账户资金足够保障工程建设。尤其要完善与企业自持部分、安置房共建的商品房项目资金监管机制,防范企业出现资金风险。二是做好房地产风险预警及处置工作。定期开展房地产风险排查工作,健全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房企和业主的沟通机制,提前介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会同乡镇(街道)、公安、信访、网信等单位做好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 签发人:傅小锋,承办人:吴初浩,联系电话:18367802971。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