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7/2024-265041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4-07-05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政策解读 |
为进一步提高瑞安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推动瑞安迈向高质量发展,结合瑞安实际,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并梳理二十一条政策实施细则,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瑞政发〔2021〕4 号文件实施年限已达三年,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总结我市前3年外经贸发展态势,结合各方面评估,对我市开放型政策作相应调整。 二、制度依据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7号) 三、制定目的 为塑造外向型经济长期竞争优势,培育外向型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助推“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 四、制定主体 本政策由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负责起草,期间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再由市财政局相关科室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反馈修改,最后汇总市政府办公室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五、主要内容 本政策共新增1条、修订10条、保留10条、废止5条。文本内容共八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支持企业做大货物贸易,第二部分是支持企业开展品牌认证,第三部分是支持开展国际服务贸易,第四部分是鼓励发展贸易新业态,第五部分是支持防范外经贸风险,第六部分是支持企业”走出去”,第七部分是鼓励外商投资,第八部分是附则。 六、注意事项 其他我市已发布的各项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按原扶持政策申请的奖补项目已在兑现或处在执行过程中的(包括有连续年限未兑现完毕),按原政策执行。本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七、一问一答 该政策文本修订条款主要有哪些变化? 增加了外贸预警点的奖励政策,调整参加涉外展会、出口信用保险、指定进口口岸补助标准,调整服务贸易奖励条件与标准,调整新获评国家级、省级跨境电商荣誉奖励,调整跨境电商园园区奖励,调整跨境电商新开店铺和独立站奖励标准。 八、关键词诠释 实际使用外资数额,以商务部统计口径公布的数据为准;服务业项目范围,不含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世界500强认定,以《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为准。“以上”均包含本数。出口额、进口额以海关统计数据为准。跨境电商纳统经营额以企业在温州跨境电商“一网通”线上服务系统的通关申报数据与海关数据比对后取低值为依据。 九、实施时间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十、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瑞安市商务局、瑞安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解 读 人:陈朝波(副局长)、叶清在(副主任) 联系方式:0577-65828085、0577-65819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