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3/2024-266434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4-08-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
晨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2年7月13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温(瑞安)建罚决字〔2022〕1号),行政处罚决定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后,你公司仍未履行义务。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履行催告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司公告《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瑞住建催告字〔2024〕2号)(见附件)。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以下义务: 依照《浙江省瑞安市政府非税收入缴款单》规定的方式和途径缴纳罚款人民币捌佰捌拾伍万壹仟零贰拾肆元捌角陆分(¥8851024.86),并缴纳加处罚款人民币捌佰捌拾伍万壹仟零贰拾肆元捌角陆分(¥8851024.86),合计人民币壹仟柒佰柒拾万贰仟零肆拾玖元柒角贰分(¥17702049.7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对上述催告内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如你单位需要进行陈述、申辩的,请在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 系 人:池小泳、蔡永豹 联系电话:13705787182、13806841458 联系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安阳路95号 附件:《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瑞住建催告字〔2024〕2号)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