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4007/2024-267126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4-08-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
潘静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强严格规范管理瑞安市二轮电动车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二轮车驾驶员超速行驶、见缝插针行驶、乱停乱放等问题和造成的安全隐患是非常精准的,工作建议和我局的管理目标是一致的。我市是电动自行车大市,车辆基数大、风险高,不少电动车隐患问题突出,已成为交通事故多发、影响平安创建和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因素,我局一直以来把电动自行车管理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重点,持续不断开展电动车各项整治工作,尤其是牵头制定《瑞安市电动车专项治理暨“扫街”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各乡镇、职能部门开展全市电动车专项治理暨“扫街” 行动集中统一行动,有效打击电动车交通违法乱象,提高群众守法意识,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得到了市委书记李坚,市委副书记、市长秦肖以“继续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成效”和“公安在二三轮电动车整治大有力度、有成效,持续抓实抓好”的批示肯定。 一、严格源头管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严格按照《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登记,取得行驶证、号牌并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同时,我局规范瑞安市电动自行车市场的销售行为,协同市市场监管局推动电动自行车经销商签订《瑞安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倡议书》,承诺遵守《瑞安市电动自行车行业自律公约》,促进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健康发展。组建电动车上牌点日常巡查队伍规范电动自行车上牌点登记管理,利用工作日视频巡查和现场上门检查的“线上+线下”监管手段把好全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审核关”,紧盯查验、上牌环节,建立日常巡查日记,对存在有整车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约谈负责人、暂停或取消上牌点登记资格,并函告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同时,严厉打击销售商与上牌点不当得利的行为,委托保险公司等社会上牌点作第三方机构上牌,杜绝改装车辆上牌登记,把好车辆上牌“准入关”。 二、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拓展开辟新宣传阵地,成立“薛警官”工作室,通过“脱口秀”、方言宣讲、瑞安鼓词等形式,开展“面对面”精准宣传教育,不断扩大交通宣传覆盖面、有效性。同时,充分借助电视台、电台、报纸以及“两微一抖”等媒介,多形式、多角度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整治行为,加大严重违法行为曝光、打击力度,定期集中曝光生产、销售、维修行业违法典型案例,定期约谈违法企业,形成浓厚的严管氛围。 针对电动车事故高发频发的实际,依托镇政府再组建了电动车事故预防教育点,组织交通违法二、三轮电动车驾乘人员观看各类交通安全警示片。 三、强化严管严治。对于您提到的严格执法与处罚建议,我局借助我市“除险保安”“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和“瑞安道路交通安全十大攻坚行动”等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扫街”专项行动暨电动二三轮车辆专项治理和大部制电动三轮车 “扫街”集中统一行动,加大重点路段见警率、管控率,梳理排查二、三轮电动车违法易发、事故高发路段点位,在城区4个重点路口启动16套电动车非现场抓拍设备,实施“高峰期定点+平峰期巡控”勤务模式,每日投入20个小组、120名警力,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同时,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组建执法小分队,采取“批评教育+志愿服务+依法处罚”等方式开展联合执法。 关于您提到的多方协调外卖、快递平台建议,我局推动瑞安市快递外卖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协会牵头顺丰、申通等快递公司和“饿了么”“美团”等外卖企业签订“骑手”安全驾驶承诺书。同时,经常开展快递外卖“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饿了么、美团外卖企业等快递外卖人员聚集吾悦广场等商圈、城市驿站和社区利用宣传车现场播放外卖骑手交通安全警示片,切实提高外卖行业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公安工作的支持。 瑞安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