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12/2024-266673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生成日期 2024-08-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17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4- 08- 06 16: 42: 36 浏览次数: 来源: 办公室(人力社保信息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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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关于加强女职工权益保障的建议》收悉,妇女权益保护关乎民生福祉,涉及国家社会稳定。经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加大源头保护力度方面。女职工劳动保护是妇女权益保障的组成部分,该提案关注民生需求,切实且必要。近年来,我们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强对企业遵守女职工特殊劳动保障法律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有法必依。落实好女职工专项规定,指导相关用人单位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指导企业建立女职工性骚扰个人隐私保护机制等。针对用人单位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规范、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等问题,办理了“督促保护女职工劳动特别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发出检察意见和磋商函,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二是关于加大设施建设投入方面。以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整改,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巡查,配置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同时,沟通卫建、工会等部门就母婴室建设标准进行了明确,对发现的母婴室面积过小、没有专室专用等问题要求进行整改。要求出现性骚扰事件的案涉用人单位采取在女职工宿舍设置门禁系统、安装监控等措施,确保女职工权益得到保障。

三是关于完善部门协作力度方面。建立职能部门合作机制。与检察院、社保局、公安、工会等多方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保障妇女合法权益。规定检察机关承担协调督促等职责,公安机关承担受理举报、依法处置等职责,人社、总工会、妇联、工商联、企业家协会要指导机关、企业等单位建立防治性骚扰工作机制。我局联合市妇联、总工会等8 家单位(部门)编发《瑞安市女职工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在“瑞安市三八节纪念仪式”上向全社会发布,提高全社会防范性骚扰能力,推动各用人单位建立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出台相关合理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

四是关于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方面。一直以来,我们注重对各法律法规的宣传,下一步会加大对劳动合同、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事项的宣传。为切实落实女职工权益保护,我市已开通 12338(24 小时妇女维权热线)投诉渠道。开通 12338 匿名、保密的投诉电话,鼓励受害者勇敢站出来,揭露性骚扰行为。同时,确保投诉人不会因此受到报复或歧视。公安部门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开展妇女保护法治宣传,提倡受侵害者勇于报案。针对女职工被性骚扰、强制猥亵、强奸等案件,加强人员信息保护,该类案件办理与外界物理隔离,在办案区内谈话取证,案情不被无关人员知晓,同时要求至少有 1 名女民警参与,案件信息只录入到公安“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互联网无法查询,办结后不得公开信息。积极组织女职工普法宣传月活动,通过普法讲座、分发宣传手册、普法宣传微视频等形式,宣传女职工权益维护法律法规。同时,建立工作交流群,由专业律师志愿者为女职工提供线上释法答疑服务,营造尊重女性、关爱女职工的良好氛围。积极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为女职工提供“送法上门”服务,如讲座、咨询、宣传册等,畅通普法宣传渠道,确保女职工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法律知识。服务中心通过12351热线,为女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实现与女职工群众的零距离接触,确保她们在维权过程中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支持,我们将不断推动和改进各项工作。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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