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81/2024-268397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飞云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4-09-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飞云街道办事处 飞云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飞云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 |||||||||||||||||||||||||||||||||||||||||||||||||||||||||||||||||||||||||||||||||||||||||||||||||||||||||||||||||||||||||||||||||||||||||||||||||||||||||||||||||||||||||||||||||||||||||||||||||||||||||||||||||||||||||||||||||||||||||||||||||||||||||||||||||||||||||||||||||||||||||||||||||||||||||||||||||||||||||||||||||||||||||||||||||||||||||||||||||||||||||||||||||||||||||||||||||||||||||||||||||||||||||||||||||||||||||||||||||||||||||||||||||||||||||||||||||||||||||||||||||||||||||||||||||||||||||||||||||||||||||||||||||||||||||||||||||||||||||||||||||||||||||||||||||||||||||||||||||||||||||||||||||||||||||||||||||||||||||||||||||||||||||||||||||||||||||||||||||||||||||||||||||||||||||||||||||||||||||||||||||||||||||||||||||||||||||||||||||||||||||||||||||||||||||||||||||||||||||||||||||||||||||||||||||||||||||||||||||||||||||||||||||||||||||||||||||||||||||||||||||||||||||||||||||||||||||||||||||||||||||||||||||||||||||||||||||||||||||||||||||||||||||||||||||||||||||||||||||||||||
各科室(站所)、各村(社): 修订后的《飞云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飞云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飞云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25日 飞云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印发 飞云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洪涝台旱灾害防御及工程设施险情应急处置工作,保证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地实际,根据《瑞安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飞云街道内洪涝台旱灾害防御及工程设施险情的预防、应急处置和人员避险转移。洪涝台旱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暴雨、洪水、内涝和干旱等。 2基本情况 2.1区域概况 2.1.1地理环境 飞云道街道办事处地处浙江八大水系之一─飞云江下游南岸,东临东海,南邻平阳县,西连云周街道办事处。属平原水网地带,高程一般为3-4米。辖区地势平坦,河流纵横,土地肥沃,是粮食高产稳产区。距入海口近,江岸线长,历史上一直是遭台风、大潮正面袭击的受灾地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得天独厚,现有温福铁路、104国道、甬台温高速公路、56省道、瑞平塘河,孙鳌公路等穿境而过,形成四通八达的水陆交通网,是浙闽两省的重要交通枢纽。 2.1.2社会经济 飞云街道办事处现辖7个村,12个社区,共有1.1万户,7.5万人,行政区域面积25.3平方公里,2023年规上工业总产值59.18亿元,农业生产以粮食、蔬菜为主,是瑞安市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工业经济主要有机械、制鞋、服装、食品等行业。辖区有大学1所、普高1所、初中1所、小学4所,幼儿园18所。 2.1.3风险隐患 飞云街道总河流大小78条,长76400米,水域面积1.6408平方公里,渔船20只。飞云江江岸线全长8公里,涉及9个村(社)标准堤,涉及8个旱闸。 2.2历史灾害 1994年8月21日,9417号台风在梅头镇登陆,受该台风影响,飞云江江水倒灌,内涝严重,房屋倒塌,损失严重。2013年8月21日,受台风“潭美”外围影响飞云江江水处于大潮位时,由于桥里套闸未及时关闭,江水倒灌,导致飞云街道辖区桥东居民区、南港村、良种场等村居内涝严重,约1600户居民受影响,积水最深处达2米,属20年一遇。 2.3防御重点 2.3.1城乡老旧房 辖区内有老旧房28处,居住人员41余人,涉及孙桥、霞砀、陈家垟等村居。具体信息见附件5。 2.3.2 其他方面 主要为标准海塘、海塘外的船舶修理厂以及在建工地的工棚居住人员等方面。 3组织体系 3.1组织机构 3.1.1飞云街道办事处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设立飞云街道办事处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指”),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街道防指统一指挥全街道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街道防指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总指挥,各党工委成员、副主任任副指挥,党工委副书记(党群)任常务副指挥,街道办事处下属各办公室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街道防指下设办公室(简称“街道防指办”),负责街道防指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应急消防管理站。防指办主任由党工委副书记(党群)兼任,防汛联络人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担任,防指办副主任由应急消防管理站和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担任。详见附件1。 3.1.2街道防指主要职责 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市级预案等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职责如下: 1.明确防汛防台网格责任区和责任人; 2.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开展山塘、堤防、水闸和抗旱供水设施等工程设施的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编制本辖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 4.配合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调查; 5.按照规定储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物资; 6.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 7.统计灾情;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街道办事处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严格执行各自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职责,服从街道办事处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全力开展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各成员单位应配备第二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A、B岗),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 各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负责联络工作,接待上级领导,加强后勤保障,汇报抢险实况,做好灾情统计汇总;加强资金保障,及时下拨防汛防台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协调保险公司理赔。 2.党建统领办公室:积极动员党员、群团队伍参与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宣传干事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宣传和抢险救灾先进事迹的报道;联系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统战线负责做好宗教场所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工贸企业的在建工程、老旧房、低洼仓库物资转移等防汛防台工作,做好工贸企业外来职工的安全转移工作。 4.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农业、渔业及养殖业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包括农作物防汛防台抗旱、渔船及养殖的防汛防台、渔船隐患排查,农业及渔业受灾情况统计、核报,灾后病虫害防护及生产恢复等。 5.公共服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民宗所):负责培训机构、养老机构的防汛防台工作,加强机构老旧房检查,保证人员安全;及时掌握灾情,并向上级政府报告申请救灾补助,负责接收、发放救灾捐助款物,安排好灾民生活,牵头督促学区做好学校的防汛防台抗旱;组织指挥民兵参加防汛抢险救灾事宜;参加重要工程或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6.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街道道路、公路及桥梁抢修工作;提供道路通行情况信息。 7.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处理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的治安工作,随时掌握动态,维持社会公共秩序。 8.飞云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台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指导宾馆、棋牌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防汛防台抗旱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和管理。 9.飞云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辖区内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防汛防台抗旱期间经营秩序稳定。 10.飞云资规所: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速报等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指导灾后林业救灾恢复技术指导,调查核实林业灾情。 11.飞云住建所:负责建筑工地防汛防台抗旱安全管理;监督、指导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农房安全管理,协助街道做好老旧房居住人员的安全转移;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房屋在洪涝台灾害损失情况;指导灾后重大建设设施安全和灾害损失评估及灾后恢复。 12.飞云综合执法中队:负责做好市政公用、城市绿化、市容环卫等设施和高空广告牌、行道树等市政设施防汛防台抗旱。 13.飞云交警中队:负责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抢险救灾行动的道路通行,保证抢险救灾车辆顺利通行。 14.市交通运输局江南中队:指导在管辖权限内的相关单位和企业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在建交通工程等防汛防台抗旱;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调用和保障工作;组织抢修水毁公路,确保道路的畅通;及时向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提供交通运输系统洪涝台旱灾害损失情况。 15.飞云水利所:协助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做好实时雨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信息传达,对洪水、暴雨、台风暴潮和干旱可能对水利工程带来的危害等作出情势分析和防御建议,承担水利工程抢险和应急处置等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水利工程水毁设施修复;协助做好全街道水雨情监测、水利工程工情监控等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维护。 16.飞云教育学区:负责学校的防汛防台工作,加强校所老旧房检查,保证师生安全;及时掌握灾情,并向上级政府报告申请救灾补助,负责接收、发放救灾捐助款物,安排好灾民生活。 17.江南供电所:及时调度解决排涝设施的用电供应,组织消除影响电力设施运行安全的障碍物,抢修灾损电力设施;确保政府机关、重要部门、重要水利设施的正常用电。 18.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医疗救助,加强灾区卫生防疫,预防疾病流行。 19.飞云移动支局、飞云电信支局:保障信息及时传递,抢修灾损通讯设施,确保通讯畅通。 20.应急消防管理站:组织应急队伍训练和组织应急演练;根据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水情预报等信息,做好防汛调度;制定全街道防汛措施以及工程防汛岁修和度汛应急处理及水毁修复工程计划;部署全街道防汛准备工作;提出防汛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方案;负责防汛工程的行业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街道工程的安全管理。负责依法优先办理防汛排涝工程征地手续;负责因山洪引发的山地地质灾害防治;制定、实施山地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方案。负责木材、麻袋、草包、编织袋、土工布膜等防汛物资的储备,做好防汛抢险物资的供应工作,必要时组织供应超计划货源,确保抢险物资随时调拨。 21.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在街道办事处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各村(社区)职责:按照基层防汛防台抗旱体系建设要求和预案,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防汛防台抗旱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人员,按网格落实责任,加强巡查监测,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及时上报;加强老旧房排查,及时转移安置群众;加强对辖区内防汛排涝的监管,做好低洼易涝地区的防洪排涝工作和危险河道的警示工作,做好本行政区域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以上职责分工按预案制定时各成员单位有关职责规定予以明确,如遇有关部门职责调整,则以上职责分工作相应划转,不再修订预案或另行发文。 3.2应急工作组 3.2.1工作组分组 根据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期间工作实际,设立综合协调组、监测预警组、抢险救援组、舆情信息组、后勤保障组、人员转移组等应急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开展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相关工作。 3.2.2各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沟通联系和综合协调。 2.监测预报组:负责风险监测、研判、提示、管控等工作。负责建立本辖区监测预警网格,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海洋、国土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抗旱预警信息,掌握辖区内有关防汛防台抗旱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为本级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舆情信息组:负责汛情、旱情、灾情和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开展舆情监测分析,组织发布汛情、旱情、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4.抢险救援组:承担重大洪涝台旱灾害突发事件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专业救援抢险救灾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投入抢险救援及应急救援等工作。组织指导或帮助人员与重要物资应急转移安置;负责水利、电力、交通、通信、校舍、供水等受损设施的抢修、房屋抢险排险、河道应急清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船只等应急工具及救生、抢险物资的筹措和调配。 5.后勤保障组:负责本级防指及各工作组的后勤生活保障,接待上级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慰问团等。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人员生活保障和接待上级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慰问团事宜;负责被洪水围困群众或紧急转移集体临时安置灾民的主要食物及生活必需品的筹措与供应。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6.人员转移组:配合抢险救灾组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配合后勤保障组保障被洪水围困群众或紧急转移集体临时安置灾民的主要食物及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分组情况见附件3。 3.3日常办事机构 街道防指办设在应急消防管理站,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牵头做好街道防指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抗旱政策法规和指令;牵头起草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负责街道防汛防台抗旱组织指挥体系建设和街道、村(社区)两级属地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工作,牵头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村(社区)及有关网格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安全措施;牵头做好危化品生产储存点检查及防灾工作;牵头做好应急响应期间防汛防台抗旱值班工作,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和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负责组建和培训街道防汛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街道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和调度;具体实施避灾场所的设置与日常检查,按需启用并做好避灾点救灾物资的储备、调运、供应工作;负责街道灾害统计、核查、上报和总结评估;做好本级防指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4村(社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 组长由村(社区)书记或村(社区)经济合作社书记担任,村(社区)(两委)或村(社区)经济合作社成员、驻村干部为成员,下设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等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开展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开展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避险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防台防旱与抢险救灾避险组织落实工作; 2.开展防汛防台抗旱知识宣传; 3.传达转移、避灾等信息; 4.组织群众自救互救; 5.及时发布雨情汛情旱情,协助统计灾情、发放救灾物资。 3.5责任网格 以社区、居民区、企事业单位、水闸泵站、山洪灾害危险区、老旧房、公路危险区、物资仓库、避灾安置场所等责任区设置网格,同时还要划定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责任网格,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村(社区)风险区全覆盖。责任人原则上年龄在65周岁以下,会操作智能手机,应急期间能驻村履职。具体内容见附件7-8。 4监测预警 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期间值班设立值守制度,防汛防台抗旱期间街道办事处实行由值班领导带队的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应急响应等级,各相关部门站所制定值班表,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各防汛防台抗旱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可联络状态。 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及水文部门的水雨情及旱情信息,落实江河堤防、海塘堤防、水闸泵站及水厂等区域或设施的监测预警人员及职责。 4.2信息报告 1.人员 街道、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分别落实至少有1名专职信息统计报送人员,明确分管领导。 2.设备(施) 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室,配置2部专用电话(一进一出专用)和一部专用传真机(自动接收)。灾害性天气期间,各村(社区)设立专用防汛防台抗旱指挥室,配置专用电话和一部专用传真机。 3.制度 各级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人员与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情况。发现险情等异常情况,须立即向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报告,同时组织应急处理。灾害性天气期间,各级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4.报送时效 村(社区)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本地灾情上报街道防指,街道防指在接到灾情报告后30分钟内上报市防指。如发生较大以上灾害,村(社区)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街道防指,街道防指在接到灾情报告后15分钟内电话报告市防指、30分钟内书面报告市防指。应急响应结束后,街道防指在3日内将本次总结报送市防指。 4.3预警方式 有关部门接收到监测预警信息后,及时向街道防指报告,街道防指组织会商后,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媒体等平台发布预警;一旦发现江河堤防、海塘堤防、低洼地等区域或设施的危险征兆,街道防指立即向可能受影响村(社区)、网格责任人发出预警信息;村(社区)防汛防台抗旱组及各网格责任人要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在通信不畅的情况下,可采用铜锣、喇叭等方式),不留死角;同时上报市防指办,并及时组织防御与处置。 4.4监测设施和预警指标 水文气象测站关联表详见附件12。 根据气象信息及灾情发展趋势,达到以下“安全转移前提”任一条件,即依照预案按轻重缓急和就近安置要求,实施紧急撤离。如预测台风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时,在离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前8小时转移完毕,若推算转移时间在夜间的,应在18时前转移完毕;或按上级转移指令要求,全面完成易灾区人员与重要物资的转移和安置。 1.上级防指已下达转移指令。 2.气象台已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并预测严重影响我市。 3.地面淹没水深达0.5米且还在继续上涨。 4.水库山塘水位上涨较快,有漫坝可能。 5风险管控 5.1风险隐患排查 街道防指对辖区内的风暴潮灾害隐患点或风险防范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或风险防范区、城乡老旧房、堤防海塘、低洼易涝区等重点对象开展汛前防汛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同时,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持续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应急消防管理站要开展各避灾安置点及各种应急物资的检查;飞云水利所、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要开展海塘、水闸等方面安全排查;飞云住建所、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要开展建筑工地、老旧房等方面安全排查;飞云资规所要开展地质隐患方面排查;各村(社区)要开展各辖区防汛隐患风险点的检查,建立风险隐患的问题、任务、责任“三项清单”。 5.2隐患整改 街道防指对排查发现的风险和隐患点,制定整改措施或临时度汛方案。对未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要明确受威胁人员范围,确定转移人员标准和清单。建立各相关村(社区)转移责任人与被转移人员一一对应清单。要求转移责任人要知晓危险区范围及受威胁人员情况,要求被转移人员要了解关联转移责任人通讯联络方式等信息。 5.3风险管控 街道防指根据市防指、分指挥部或市级有关部门的风险提示信息,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形成风险管控表。街道防指对风险隐患实行动态管控销号制度,实行定科室、定人、定责、定时间等精准整改制度,闭环管理。 6事件分级与应急响应 按照洪涝台旱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件等级划分为四级:一般(Ⅳ级)事件、较大(Ⅲ级)事件、重大(Ⅱ级)事件、特大(Ⅰ级)事件。 6.1事件分级 6.1.1一般(Ⅳ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Ⅳ级)事件,特殊情况可以作较大(Ⅲ级)事件处理: 1.市气象局发布台风消息,预报台风可能影响我街道,或预报近海热带低压24小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我街道 2.市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全街道将发生较大范50毫米以上降雨;或实测日面雨量达50-8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80-12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①市里启动抗旱Ⅳ级响应;②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30天。 6.1.2较大(Ⅲ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Ⅲ级)事件,特殊情况可以作重大(Ⅱ级)事件处理: 1.市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预报热带风暴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厦门至浙江台州登陆或紧擦我市沿海北上,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广东汕头至浙江宁波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我市近海转向。 2.全街道日面雨量达80-100毫米;或二日累计面雨量达120-16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150-200毫米,并且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①市里启动抗旱Ⅲ级响应;②7-10 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40天。 6.1.3重大(Ⅱ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Ⅱ级)事件,特殊情况可以作特大(Ⅰ级)事件处理: 1.市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预报热带风暴 在福建宁德至乐清湾登陆,或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福 州至浙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厦门至浙 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紧擦我市沿海北上。 2.全街道日面雨量达100-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160-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200-300毫米,并且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①市里启动抗旱Ⅱ级响应;②7-10 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50天。 6.1.4特大(Ⅰ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大(Ⅰ级)事件: 1.市气象局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宁德至乐清湾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台州一带沿海登陆。 2.全街道日面雨量超过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超过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超过300毫米,并且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①市里启动抗旱Ⅰ级响应;②7-10 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70天。 6.2防汛防台应急响应 6.2.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Ⅳ级)事件时,由街道防指常务副指挥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办主任主持会商,部分防指成员参加(应急管理站、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飞云水利所、飞云资规所等负责人),分析研究台风可能影响情况。 2.街道加强24小时值班,加强台风及水雨情等信息收录、互通,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3.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各类巡查、监测、预警等网格责任人进岗到位,加强信息收集汇报。 4.综合协调组要了解工情、水情及面上防汛准备隋况,做好防汛信息的快速反应和传递。 5.监测预警组与抢险救灾组会同村(社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重点企业及老旧房、广告牌、建设工地的塔吊、脚手架、在建工程等要组织防洪防风安全检查,并负责或督促落实安全措施,进一步落实险工险段的应急保安措施。 6.综合协调组要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发动及台风洪涝信息广播工作,并做好有关防汛抢险及灾情等报道准备。 7.江南供电所、飞云广播电视中心站、飞云移动支局、飞云电信支局要组织“三线”的检查维修,落实应急措施,做好各重点水利工程及其他重要防汛单位安全供电及通信保障工作。 8.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灾害预警和防御,组织重要设施、危险区域等安全隐患排查。通知危险区域人员做好转移准备。 6.2.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Ⅲ级)事件时,由街道防指常务副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部分防指成员参加(应急消防站、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党建统领办公室、飞云水利所、飞云资规所、飞云派出所、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飞云住建所、市交通运输局江南中队、飞云综合执法中队等负责人),召开防指工作部署会议,提出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意见。 2.街道包片领导和驻村干部至少1人入驻到村,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带班一线值守。 3.街道防指部加强24小时值班,分管领导进岗到位,各类巡查、监测、预警等网格责任人坚守岗位。各村(社区)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各驻村干部指导村(社区)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4.村(社区)对水利工程、地质灾害等防汛安全隐患点作灾前检查,并负责做好安全处理等整改落实工作。 5.监测预警组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地质灾害点等重点工程,分析山塘防洪承受能力,必要时须提出并落实预排方案。 6.抢险救援组下设的抢险队要组织突击清障,要确保防汛期间河道行洪畅通。 7.对已成熟的农作物、水果等,各村(社区)组织力量抓紧抢收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8.重点通知地势低洼的村及重点厂矿企业,对易灾物资落实转移准备或其他防范措施。 9.江南供电所、飞云广播电视中心站、飞云移动支局、飞云电信支局要组织“三线”的检查维修,落实应急措施,做好各重点水利工程及其他重要防汛单位安全供电及通信保障工作。 6.2.3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Ⅱ级)事件时,由街道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全体防指成员参加,召开防指紧急会议,启动应急工作组,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 2.加强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进岗到位,各类巡查、监测、预警、转移、抢险等网格责任人要坚守岗位,全体机关干部、村(社区)与防汛防台相关的人员取消休假,全部进岗到位。 3.综合协调组要全力以赴做好值班、台风及水雨情信息收录及上传下达工作。 4.舆情信息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工具,加强对台风动态、防台工作部署和防台减灾措施等信息的宣传,加强面上灾情及防汛抢险工作开展情况的报道。 5.监测预警组、村(社区)、有关单位根据预案,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工情的发展变化。 6.根据预案人员转移组转移低洼易涝区、工地临时房、老旧房简屋内和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的群众,应急期间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100%进岗履职、渔船100%回港、回港船只100%落实防范措施、鱼排养殖人员100%上岸、陆上危险区域人员100%撤离、危旧房屋和户外施工人员100%转移”要求,及时进岗、完成转移。对转移的群众,由街道办事处和有条件的村(社区)负责提供紧急避灾场所,妥善安置受灾区的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7.落实村(社区)干部24小时值班和巡查,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必要时组织应急小分队开展抢险救灾,视情况开放村级避灾场所。 6.2.4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Ⅰ级)事件时,由街道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全体防指成员参加,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水利工程险情;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并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 2.加强24小时值班,党政主要领导进岗到位,应急抢险队伍24小时备勤待命,各类巡查、监测、转移、抢险等网格责任人坚守岗位。全体机关干部和成员单位24小时值班,各村(社区)干部24小时值班,各驻村干部到村指导村(社区)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江南中队、经济发展办公室、飞云教育学区、飞云市场监督管理所和飞云交警中队等实施停运、停工、停课、停市、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舆情信息组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动态信息。 4.综合协调组掌握面上防台抢险工作,密切保持与各级防汛组织机构及各支防汛队伍的联络,协调各支防汛队伍开展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汇报灾情及防台(洪)抢险工作情况。 5.根据预案落实防台救灾措施,转移危险地区、危险地段群众,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协调好生活、生产用水。 6.后勤保障组要按照防汛抢险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储备必要的生活物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等。 7.江南供电所、飞云广播电视中心站、飞云移动支局、飞云电信支局进一步落实电力、广播、通信应急保障措施,确保重点防汛单位的用电与通讯安全;自来水厂要做好安全供水工作。 8.各村(社区)开放全部村级避灾场所,实施人员转移安置。 6.3抗旱应急响应 6.3.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常务副指挥决定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街道防指下达抗旱工作通知。 2.舆情信息组收集并发布旱灾动态信息。 3.综合协调组根据市里控制供水方案,指导高耗水服务业和工业企业控水,指导道路洒水和绿化用水节水。 4.抢险救援组组织成立抗旱服务队,补充应急抗旱物资。 5.舆情信息组组织水危机意识的教育,加大节水公益宣传教育,积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6.3.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常务副指挥决定启动抗旱Ⅲ级应急响应。街道防指发出通知。 2.街道防指召集指挥部全体成员,分析旱情发展态势,研究部署抗旱各项工作。 3.舆情信息组收集并发布旱灾动态信息。 4.综合协调组根据市里控制供水方案,做好控制或停止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工作。 5.抢险救援组组织抗旱服务队开展抗旱工作,向街道防指提供抗旱服务队工作开展和送水车辆、水泵、发电机组、输水软管抗旱应急设备运行、消耗、补充情况。 6.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开展农业节水灌溉、受旱损失、农作物补种等工作,向街道防指提供相关信息。 7.舆情信息组加大抗旱舆情关注力度,加密舆论新闻引导,积极宣传抗旱节水典型案例。 6.3.3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Ⅱ级)事件时,由街道防指常务副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指挥决定启动抗旱Ⅱ级应急响应。 2.街道防指成立抗旱工作专班,专班由飞云水利所、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等有相应工作经验的专业骨干组成。 3.街道防指召开抗旱紧急动员会议,发布抗旱动员令,指导分析抗旱工作。 4.舆情信息组收集并发布旱灾动态信息。 5.综合协调组指导停止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向街道防指提供全街道范围内的高耗水服务业和工业企业名单。 6.街道实施道路洒水和绿化全面节水方案。 7.飞云住建所督促各施工单位按照建筑业控制用水方案,减少或停止管网水使用量 8.抢险救援组组织抗旱服务队开展抗旱工作,向街道防指提供抗旱服务队工作开展和送水车辆、水泵、发电机组、输水软管抗旱应急设备运行、消耗、补充情况。 9.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开展农业节水灌溉、农业受旱损失、农作物补种等工作,向街道防指提供相关信息。 10.舆情信息组加大抗旱舆情关注力度,积极做好舆论引导频次,为抗旱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3.4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指挥决定启动抗旱Ⅰ级应急响应。 2.抗旱工作专班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飞云综合执法中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五队、市交通运输局江南中队等单位。专班成员应具备丰富工作经验。 3.街道防指召开抗旱紧急动员会议,发布抗旱动员令,指导分析抗旱工作。 4.舆情信息组收集并发布旱灾动态信息。 5.综合协调组根据市里部署,分区域限时或限量供应居民生活用水,停止全街道范围内的高耗水服务业和工业企业供水,并做好有关企业的善后工作。 6.街道停止道路洒水,严格控制绿化用水。 7.飞云住建所全面停止建筑业使用管网水。 8.抢险救援组组织抗旱服务队开展抗旱工作,向街道防指提供抗旱服务队工作开展和送水车辆、水泵、发电机组、输水软管抗旱应急设备运行、消耗、补充情况。 9.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开展农业节水灌溉、农业受旱损失、农作物补种等工作,向街道防指书面提供相关信息。 10.舆情信息组加大抗旱舆情关注力度,积极做好舆论引导频次,为抗旱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4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1.立即向街道防指报告。 2.街道防指向影响区域发布预警,组织人员疏散转移,并实施交通管控。 3.抢险救援组当地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可请求上级支援。 4.加强险情研判,必要时做好弃守准备。 5.街道防指会同飞云水利所派出技术专家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必要时向上级水利部门请求支援。 6.街道防指组织协调、调动防汛抢险物资和救援力量。 6.4.2干旱灾害 1.启用应急水源。 2.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输水渠道。 3.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 4.应急性跨流域调水。 5.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6.对人畜饮水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 7.其他应急供水措施。 6.4.3台风灾害 1.街道防指应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各类防汛防台责任人按预案进岗到位,及时接收及发布预警信息。 2.组织各类危险区域人员梯次转移。 3.根据上级指令及本区域实际情况,必要时,采取停工、停课、停市、停运和封闭交通道路等措施。 6.5响应变更和结束 当洪涝台灾害、水利工程险情和旱情严重程度与发展趋势发生变化时,街道防指应对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适时调整(降低或提高)响应等级。应急响应级别改变后,原响应级别自动转入新启动的应急响应。 当上级防汛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响应后,街道防指根据本地实际,相应宣布解除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结束后,街道防指应根据本预案,做好总结和有关资料整理工作,必要时组织洪涝、台风防御、抗旱工作评估。 7灾后处置 7.1灾情核查 街道防指办组织开展灾情抽查复核,确保数据核准、核实、核全。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统计核查本系统、本行业受灾情况,指导各地开展灾情核查上报,并以书面形式报告街道防指。 7.2灾后恢复 7.2.1工作方案 1.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召开救灾会议。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转换为救灾工作组。街道、村(社区)落实救灾资金,全面转入灾后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2.各村(社区)做好查灾核灾工作,综合协调组要及时统计灾情,并及时向市防指报灾,录摄整理制作防灾、抗灾、水毁、救灾等专题片,向上级汇报。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防汛防台抗旱预案。 3.各村(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撤离人员的返家,安定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生活,领导和组织灾后各项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生产。 4.如过程雨量大,河道水位高,有关工程安全责任人员坚守岗位,继续做好巡查等工作。抢险救援组立即组织抢修灾后水利工程设施和损坏的交通、电力、通讯、供水等设施,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5.后勤保障组做好基本生活、生产物质的组织以及救灾物品的发放、市场秩序维护、卫生防疫、灾后水污染的监测治理和农作物排渍除咸,以挽回损失。 6.抢险救援组要对受伤人员进行全力抢救,后勤保障组积极开展灾区防疫工作,供销、农资单位要组织灾区生活、生产急需物资供应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按各自职责,开展救灾工作。 7.2.2生活保障 后勤保障组制定受灾群众应急保障方案,落实受灾群众临时居住场所和救灾物资;配合保险单位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7.2.3恢复进度 街道、村(社区)组织人员清理灾害现场、环境消杀消毒,力争2日内完成环境清理恢复;力争3天内全面恢复供电、供水和通信,5天内主要道路全面恢复通车。 7.2.4舆情管控 受洪涝台旱灾害影响期间,综合协调组按规定应及时、准确向市防指报告涉及人员伤亡等情况;在街道职权范围内,舆情信息组配合市防指、市宣传部门准确、及时、公开、透明发布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7.3复盘评估 重大灾情后,街道防指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灾害防御工作进行复盘评估,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8应急保障 8.1应急队伍保障 8.1.1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在民兵应急分队、专职消防队、护林员等队伍的基础整合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配备了具有灭火救援、森林消防、水上救援等救援经验的骨干队员,主要担负街道常见突发事件的初期处置、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任务。综合应急救援队总部设立在飞云专职消防队处。详见附件6。 8.1.2村(社区)级突击队 各村(社区)建立以村(社区)书记为队长,村(社区)两委、党员和退役军人为主的30人以上应急救援队伍,配合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工作。详见附件7。 8.1.3应急抢险队伍调动 1.街道防指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街道防指负责调动。 2.需要申请上级应急抢险队伍支援的,由街道防指向上级防指提出调动申请。 3.各村(社区)如遇在交通运输、供电、通信等中断情况下,要组织“村自为战”,调动辖区内抢险队伍投入各类抢险救灾工作。 8.1.4救援力量预置机制 应急期间,必要时,在易受灾地区东风社区预置救援队伍和物资,综合应急救援队总部位于东风社区,配备相应救援物资,橡皮艇、发电机、救生衣、救生圈、破拆工具、安全气垫等。 8.2应急物资保障 1.应急消防管理站及相关单位按规定储备防汛物资,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街道防汛办。街道已建成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的防汛救灾物资仓库,村(社区)要有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的防汛救灾物资仓库。同时已落实各村(社区)卫星电话、排水泵、应急发电机等“三大件”的配备。 2.防汛抢险储备物资要明确专人负责,定点储存,严禁随意动用,随时听从街道、村(社区)防指的紧急调度。一旦有所耗用,各储存单位要做好补给。 3.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村(社区)防汛储备物资,后调用街道防汛储备物资;先调用抢险地点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点较远的防汛储备物资;必要时,街道防指负责向市防指提请防汛抢险物资的援助;调用时应优先满足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4.当储备物资不能满足要求,及时向市防指请求物资支援,并同步向辖区企事业单位进行征集。 8.3应急资金保障 1.财政所安排防汛经费,用于水文报汛、防汛通信保障、防汛抢险车辆维护、防汛抢险物资采购、仓储管理和重大险情抢护费用等项目。 2.财政所安排水利建设经费,专项用于重点工程维护和建设,以及其他规定的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 8.4宣传、演练和培训 街道按照年度计划,结合“防汛防台日”“防灾减灾日”等纪念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和警示教育片、宣传册、讲座等多种形式,使防汛防台救灾知识进学校、进村(社区)、进企业,每年在主汛前对各村(社区)开展一次灾害警示教育,每年主汛前至少组织1次基层责任人岗位培训,培训率达到100%。街道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性或重点灾种应急预案演练,并出具演练评估报告。各村(社区)每两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预案演练,可以采取桌面演练、现场演练等多种形式。 9预案管理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飞云街道办事处制定,将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街道防指成员单位和行政村(社区)按各自职责制定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按规定程序报街道办事处审批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和应急机制的变化,及时更新、修订和完善,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 9.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台抗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街道防指或报请办事处党工委给予表彰;对在防台抗灾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上报上级追认为烈士;对防台抗灾中致伤致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工作生活照顾;对防台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御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办法》等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飞云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飞云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人员名单 2. 飞云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人员职责清单 3. 飞云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应急工作组名单 4. 飞云街道驻村联系领导、驻村干部名单 5. 飞云街道村干部包户(老旧房等防御重点)名单 6. 飞云街道应急抢险队伍名单 7. 飞云街道各村(社区)、经合社应急抢险队伍名单 8. 飞云街道人员紧急转移及村居网格登记表 9. 飞云街道本级防汛物资储备表 10. 飞云街道避灾安置场所清单 11. 飞云街道大型器械(物料)分布表 12. 飞云街道水文气象测站关联表 13. 飞云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流程图 14. 飞云街道堤防防御重点信息 15. 飞云街道旱闸防御重点信息 16. 飞云街道水闸防御重点信息 附件1 飞云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人员名单 总 指 挥:吕少芳 常务副指挥:徐立特 副 指 挥: 周象串 林云峰 杨雪萍 贾挺国 陈良松 周 东 王应志 邵万川 钱作亨 陈士勇 张万里 夏克伟 陈 余 成 员:陈 斌 孙健全 蔡庆尧 戴庆雷 陈 靖 金海涛 孙广勇 诸葛华毅 毛 收 缪仁洲 陈一格 高普清 蔡国胜 周 俊 林晓霖 林 炜 潘金豹 吴卫文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监测预警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人员转移组等应急工作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附件2 飞云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人员职责清单
附件3 飞云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应急工作组名单
带▲号的为牵头领导
飞云街道驻村联系领导、驻村干部名单
附件5 飞云街道村干部包户(老旧房等防御重点)名单
附件6 飞云街道应急抢险队员名单
附件7 飞云街道村(社区)、经合社应急抢险队伍名单
附件8 飞云街道办事处人员紧急转移及村居网格登记表
受灾类别:①海塘外,②非标准海塘内,③可能出险标准海塘内,④山地灾害,⑤老旧房,⑥船只回港,⑦可能出险水库和易遭洪涝威胁;⑧低洼地带;⑨其它。 备注: 1.海塘外转移人员、非标准海塘内转移人员和可能出险标准海塘内转移人员是指在海塘外、非标准海塘内需转移的全部人员,包括当地居民群众、养殖人员、外来打工人员、旅游休闲度假人员和其他人员;可能出险标准海塘是指遭遇超标准风暴潮可能出现险情的标准海塘。 2.危房转移人员是指居住在危房、工棚、临时设施、低标准房屋、迎风房屋等内需转移的人员。 3.山地灾情地区转移人员是指处于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强暴雨引发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地区需转移群众。 4.可能出险水库转移人员是指处于严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水库下游,或处于强暴雨区及水位较高水库下游需转移落群众。 附件9 飞云街道本级防汛物资储备表
附件10 飞云街道避灾安置场所清单
附件11 飞云街道大型器械(物料)分布表
注:挖掘机、铲车、运输车辆、砂石料、木桩等其他大型抢险器械(物料)物资自有或辖区内储备情况 附件12 飞云街道水文气象测站关联表
附件13 飞云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流程图 附件14 飞云街道堤防防御重点信息
备注:类型是指防洪堤的建筑材料(土堤、砌石)与类别(如江堤、溪栋、小流域防洪堤)。 附件15 飞云街道办事处旱闸等管理人员情况表
附件16 飞云街道出江水闸管理人员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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