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05/2024-268979
组配分类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生成日期 2024-09-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及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9- 29 14: 46: 53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科学技术局
字体:[ ]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按照“企业出题,高校解题,政府助题”的产学研机制的要求,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推动工业经济稳进提质若干政策等产业政策文本的通知》(瑞政发〔2024〕17号)及《瑞安市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修订)》(瑞科〔2024〕53号)文件规定,决定组织实施瑞安市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支持瑞安市域内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并开展2023年产学研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申报:

1、申报条件:由企业自主申报,主要补助我市企业与高校院所之间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含)且实际支付金额占合同金额30%以上(含)的委托或合作技术开发项目(以2023年10月1日之后签订并生效的技术合同和发票等支付凭证为依据)。企业申报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必须单独列账、专账核算。涉高校院所部分财务,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出具使用说明。

2、申报及立项程序

(1).企业申报。企业填报项目申报表,并提交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发票等支付凭证。(详见附件1)     (2).科室初审。由科技局主管科室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网上公示。

(3).专家评审。组织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各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进展程度等方面进行质询、答辩,并出具评审意见。

(4).行政审定。市科技局科技项目行政审定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年度财政预算等因素进行讨论,提出入选项目建议名单。

(5).项目公示及文件下达。市科技局将入选项目建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并向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以及公示期间有异议经调查排除异议的项目下达补助文件。

3、补助标准

⑴.以企业履行技术合同时给予高校院所的实际支付金额作为主要补助依据,按实际支付金额的30%给予补助。

⑵.补助期限自技术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内有效,单家企业每年立项享受补助总额不超过 50 万元。

⑶.对于企业直接购买高校院所技术成果的情形不予补助,与创新券等财政补助不重复补助。

4、申报要求

⑴.申报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18日。

⑵.申报材料:《瑞安市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发票等支付凭证,请将有关申报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并打包发送至邮箱:351757427@qq.com。

⑶.联系人:市科技局外国专家与合作交流科赵炜翔,联系电话:65863563。

二、项目验收申报

1、项目验收申报条件

验收项目为2022、2023年立项的瑞安市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

2、项目验收申报材料

瑞安市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验收申报表(详见附件2),结题报告(详见附件3),支出明细表(详见附件4)。

3、项目验收

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核。评估采用书面材料也可结合现场审核方式完成。通过评估即视为项目通过验收。未提交验收申请的视作验收不通过,对第二年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审计,并对财政结余经费和审计使用不合规经费予以收回。      (1).项目承担单位可在合同任务期内,或在完成合同任务期结束后 6 个月内向科技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申请表、项目结题报告、资金使用明细表、原始凭证(如发票等凭证,并备注“瑞安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项目名称”)及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科技局主管科室审核后统一组织验收。无法按期进行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需在任务期结束后 3 个月内提出延期验收申请,延期只能申请一次,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2).科技局主管科室成立验收小组,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及项目查重,根据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是否与其他市本级项目涉及重复立项、合同约定的研发任务和相应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等方面出具评审意见。由财务专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审,根据项目经费到位情况和财政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出具评审意见。     (3).验收结果在科技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验收意见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科技局提出异议,单位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个人应采用实名提出异议。逾期一般不予受理。科技局在接受异议书面材料后,应当对异议内容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

织专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审计,并对财政结余经费和审计使用不合规部分经费按原拨付渠道予以收回。

三、截止时间与流程

项目立项与项目验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实行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一并提交;纸质资料:邮寄至瑞安市安阳街道万松东路安阳大厦1620室,电子资料:将有关申报资料扫描后打包成压缩件(以单位全称及项目名称命名)统一发送至邮箱:351757427@qq.com(项目申请、项目验收)。

四、联系方式

详细事项请咨询瑞安市科技局外国专家与合作交流科,联系人:赵炜翔,联系电话:65863563,地址:万松东路安阳大厦1620室。

      附件:1.瑞安市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表.doc

         2.瑞安市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验收申请表.doc

         3.结题报告.doc

         4.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验收明细支出表.doc

瑞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29日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