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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04066/2024-267893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市滨海新区管委会 |
生成日期 | 2024-09-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滨海新区管委会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
叶志勇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启动滨海实验第二中学工程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我单位经慎重研究,答复如下: 我委已将该项目列入2024年瑞安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项目位于莘塍东单元03-16地块,用地面积70235平方米(约105.35亩),总投资约8亿元。经与教育局对接,由于拟托管单位合作意向不明,加上财政预算资金困难,计划办学规模确定为I类48班。 目前我委已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办理项目赋码和选址手续,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启动征地和拆迁等政策处理工作。同时,我委将继续与莘塍街道、教育局等单位积极对接,加快项目推进进度,争取2024年内开工建设。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单位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与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建设事业。 专此答复。 签发人:袁宏毅,承办人:陈余力,联系电话:13587525250。
瑞安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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