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7/2024-268072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征集瑞安市家电、家居消费补贴参与活动企业的公告 |
根据《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4〕26号)、《温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温州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新联〔2024〕1号)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瑞安市范围的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活动介绍 (一)促进“八大类”家电消费。个人消费者购买能效(水效)标识为一级、二级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支付立减”补贴。 (二)促进其他绿色节能家电消费。个人消费者购买能效(水效)标识为一级、二级的电饭煲、电风扇、咖啡机、净水器、微波炉、空气净化器、家用投影仪等家电产品,给予“支付立减”补贴。 (三)促进智能家居消费。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门锁(含智能防盗门)、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家用监控、智能照明、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桌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健身设备、智能语音设施(含智能音箱等)、智能服务机器人(含智能扫地机、拖地机等)、智能洗碗机、智能蒸(烤)机、智能干衣机、智能吸尘器等智能家居产品,给予“支付立减”补贴。 (四)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门店购买上述范围的一级能效(水效)标识的家电,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20%享受一次立减补贴;购买上述范围的二级能效(水效)标识的家电,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5%享受一次立减补贴;购买上述范围的智能家居,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5%享受一次立减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仅可补贴1件,每件商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五)活动安排。补贴活动拟9月中旬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启动时间待活动平台开发完成后另行公告。 最终补贴规则和活动详情以实施细则和公告为准。 二、参与活动企业的基本条件 1. 依法在瑞安市内注册登记,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 2. 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建立相应台账; 3. 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4. 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有完善的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有一定的收旧能力,能够按照相应标准和市场价格对旧家电提供置换服务; 5. 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6. 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 7. 接受社会各方监督,配合做好各项审计工作;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得变相提高产品价格,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三、申报须知 1. 报名企业入选后,须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的商品信息后方可正式实施。 2. 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必须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如提供延迟送货服务,应自购买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服务。 3. 入选企业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要求,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4.补贴资金暂由销售企业垫付。企业应逐笔建立销售台账,包括不限于:消费凭证、销售发票、出货凭证、送货凭证、安装凭证等。原则上每两个月由市商务局对企业补贴资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后会同市财政局拨付垫付资金。 四、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承诺书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 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5. 企业门店目录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直营连锁门店信息截图。 6. 企业适用商品备案表。 7. 风险防范方案,包括对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等。 五、申报程序 1. 企业申报。企业自愿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申报材料要求向市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连锁经营企业仅在总部所在地统一申报。全套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送至瑞安市商务局。截止日期:2024年9月12日17时,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 2. 资料审核。市商务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 3. 审核发布。市商务局对审核通过并完成与服务机构技术对接的企业名单进行公布;名单库实行动态管理。 六、相关要求 1. 企业应按照要求参与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先行抬高销售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2. 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存在恶意刷单或套现等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退回补贴资金、取消参与资格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 本次活动补贴资金由企业先行垫付、过程结算。活动期间,企业要按要求对每笔消费补贴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配合开展活动资金审计工作。 瑞安市商务局,电话:0577-65863572,报名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安阳大厦1409。邮箱地址:845274590@qq.com。 瑞安市商务局 2024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