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湖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 01- 21 11: 23: 06 浏览次数: 来源: 锦湖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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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锦湖街道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 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 (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中国·瑞安”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锦湖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联系(地址:瑞湖路158号,电话:65661691,邮编:3252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锦湖街道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新《条例》以及《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着力推进信息公开精准度、政策解读有效率、信息公开安全性等,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主动公开公告公示、政策解读、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人事信息、社会救助、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各类信息55条,及时解读《锦湖街道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印发锦湖街道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等2项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本街道严格按照新《条例》和《办法》,落实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文字关,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准确把握不予公开的范围,定期对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本街道信息公开平台线上线下齐发力。线上主要平台有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瑞安市锦湖街道、瑞安新闻号。根据新《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定期进行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线下主要在瑞安市锦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政务公开查阅点,提供网络查阅和纸质文本查阅。

(五)监督保障

1、落实责任。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分管领导、业务人员,靠实工作责任。2、把控质量。严格落实信息报送 “三审三校” 制度,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加强日常指导监督,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3、狠抓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程度不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广泛性、便民性仍需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业务水平不高等原因,导致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等。

(二)改进情况:一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深度和力度,持续做好重点领域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增强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应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规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质量,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机关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事项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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