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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根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本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云周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云周街道火车站路云周街道办事处;邮编:325200;电话:0577-66855165;传真:0577-6685507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云周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 及时发布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规章以及各类规范性文件,包括政策解读,使公众能够准确理解政策内涵和实施细则。全面报道政府重要会议、领导活动、重点工作进展等情况,让公众了解政府的日常运作和工作成效。如,瑞安市云周街道站西社区马头团块改造工程改造范围内房屋调查情况的公示。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详细说明政府资金的收支情况、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平台,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整理、集中发布,并设置信息搜索、依申请公开等功能,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信息。本年度网站共发布信息43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通过网络申请2件,信函申请1件,当面申请0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规划许可、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息。 对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答复率为 100%。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在答复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充分听取其意见和诉求,确保答复内容准确、规范、合法,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核制度,明确信息发布的责任主体和审核流程。所有拟公开的信息均需经过相关部门初审、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保密部门保密审查等多道审核程序,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优化升级,改善网站的页面设计、栏目设置和功能布局,提高网站的稳定性和访问速度。加强网站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漏洞修复,确保网站运行安全可靠。同时,注重网站的无障碍访问建设,方便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获取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全面,存在简单罗列文件标题和文号的现象,缺乏对文件核心内容的解读和说明,公众难以理解和应用。 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不够。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滞后的问题,导致一些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未能及时公开,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公信力。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审核把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完善信息审核机制,明确审核标准和要求,加强对信息内容的审核把关。在公开文件时,要求同时提供详细的政策解读材料,采用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对文件的背景、目的、主要内容、实施步骤、注意事项等进行解读,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政策信息。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部门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三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征集、网上调查、在线访谈等互动交流机制,丰富公众参与形式和内容。在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增强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参与感和认同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政府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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