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城市更新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7 08:51:37浏览次数: 来源:综合科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瑞安市城市更新中心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城市更新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176号603室;邮编:325200;电话:0577-58801969;传真:0577-6583366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城市更新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扣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有效保证人民群众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我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梳理归集重要政策文件,指定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及时发布工作文件和日常工作动态。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其中,机构信息11条,财政信息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条,公告公示1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4年我中心共受理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共办结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方面

按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全面加强信息管理,按照《条例》要求,明确政务公开事项、内容规范、公开时限、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等要素,压实内部科室公开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规定,规范信息报送流程,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审核手续,确保政府信息安全。

(四)平台建设方面

1.根据瑞安市政府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及时在瑞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动态信息,对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审定、更新、充实,同时对班子领导、机构职能、内设科室、公告公示、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进行调整和充实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真实。

2.着重强化门户网站的规范化管理,定期对网站中的错别字、内部链接准确性以及各个栏目的更新频率展开细致检查,持续发力促使政务公开工作朝着常态化、规范化方向稳步迈进。目前我中心在“瑞安新闻”平台设有瑞安号“城市更新中心”,2024年发布相关信息11条。加强公开内容监督检查,对发现信息公开不规范、错别字、错误链接等情况及时整改落实,切实提升公开质量。

3.目前我中心在“瑞安新闻”平台设有瑞安号“城市更新中心”,2024年发布相关信息11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将政务公开纳入中心工作,责任细化到各科室,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经常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不出现各类错误和问题,在上级指导下,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机制和监督检查,明确1位领导进行分管,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经常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不出现各类错误和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主要通过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信息公开偶有迟缓,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

下步改进措施:一是提升信息公开质效。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拓宽宣传途径,通过文字、音频、图文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以加强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及精准性。二是压实工作落实责任。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对接科室,不断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流程,培养主动公开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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