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8 13:49:10浏览次数: 来源:瑞安市审计局 字体:[ ]

瑞安市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瑞安市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审计局联系(地址:瑞安市安阳大厦20楼,电话:0577—65839579,邮编:3252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审计局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力求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及时做好法定主动公开。涉及领导及分工调整等机构信息,及时更新维护内容;二是深化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情况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和关乎民生福祉的大事要事实施审计,依法发布瑞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瑞安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结果公告;三是推动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部门2023年决算、2024年预算等情况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深化政民互动,开放邮箱、传真、电话等多渠道收集依申请公开需求。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时梳理和核查有关材料,并做好回复和解释工作,并规范办理工作全过程记录。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件,答复率100%,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市审计局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发布、审核以及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工作,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依照《瑞安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点做好制度的落实,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同时把局办公室作为政务信息查阅点,方便群众查阅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信息公开以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为主,通过该网站可以查阅主动信息公开目录,并可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还在局办公室设置公开信息查阅点,张贴显要标识,并注明查阅联络人和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2024年,本单位政务公开未发生需要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上级部门要求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一是部分栏目内容需要间隔较长时间才能更新,要更进一步细化精简;二是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不够丰富,无法准确充分地向公众传达政策意图。

2025年,市审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探索实践,结合审计主责主业,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加强对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的理解掌握。二是加强信息梳理。整理信息公开目录,整合信息渠道来源,与各科室信息积极沟通,及时梳理出待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精准性。三是优化政策解读形式和质量。及时做好政策性文件及解读的同步发布,增加图表图解等解读方式,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内容质量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市审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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