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安市民政局关于公布瑞安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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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局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温政发〔2021〕27 号),对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纳入清理范围的文件总计2件,共确定保留1件、失效1件,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6年1月8日起施行。 瑞安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8日 瑞安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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