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04009/2025-29145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瑞民[2025]123号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08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 统一编号:
  • CRAD10-2025-0001
瑞安市民政局关于公布瑞安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8 14:50:34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字体:[ ]

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局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温政发〔2021〕27 号),对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纳入清理范围的文件总计2件,共确定保留1件、失效1件,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6年1月8日起施行。

瑞安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8日

瑞安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序号

   题

文号

清理意见

1

《瑞安市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一次性奖励资金的管理办法》

瑞民〔2020〕171号

失效

2

《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瑞民〔2019〕36号

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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