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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5-02-18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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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领军、高成长型工业企业评选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 02- 20 16: 36: 44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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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新形势下企业梯队培育,强化领军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促进瑞安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温州市领军型和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培优三年计划(2023-2025)》(温制高〔2023〕7号),并结合瑞安市工业经济发展实际需求制定。

三、制定目的

1.遴选行业标杆:发挥领军企业在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示范作用。

2.挖掘潜力企业:支持高成长型企业加速发展,培育新动能。

3.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提升整体工业经济质量。

四、制定主体

由瑞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市政府办公室、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多部门联合参与评审。

五、主要内容

(一)评选范围

1.注册要求:企业须在瑞安市域内注册登记。

2.分类标准:

  领军企业:上年度销售产值≥1.5亿元,税费≥800万元。

  高成长型企业:连续三年为规上企业,上年度销售产值≥5000万元,税费≥200万元。

3.附加条件:研发投入占比≥3%,亩均税收≥30万元,上年度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为B类及以上,无重大安全、环保、失信等问题。

(二)评选程序

1.初选:市经信局确定初选名单。

2.联评:多部门联合评审,公示7天。

3.结果确认:市政府发文授予称号,每年动态调整指标。

六、注意事项

1.企业不可同时参加两类评选。

2.研发投入、亩均税收等指标需严格达标。

3.评选无需企业主动申报,由市经信局统一筛选。

4.动态调整机制:税费、研发占比等指标每年更新,适应市场变化。

七、一问一答

问:企业能否同时评定为领军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

答:不可重复评定。

问:是否需要企业自主申报?

答:无需申报,由市经信局直接筛选并组织相关单位联合评审。

八、关键词诠释

1.亩均税收:企业单位用地面积缴纳的税收总额,反映土地利用效率。

2.研发投入占比: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衡量创新投入强度。

3.B类及以上亩均效益:根据亩均税收、产值等指标评定的企业效益等级。

九、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每年评选一次。

十、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瑞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政策咨询:企业发展科(电话:0577-6561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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