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2/2025-277014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 温劳鉴公〔2025〕33038199号 温州保诺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1月8日受理的吴孝成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2月10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于你(单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温劳鉴〔2025〕33038199号)。内容如下: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吴孝成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九级;无生活自理障碍。 如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本鉴定结论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温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 温劳鉴公〔2025〕330381211号 福建纳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1月13日受理的杨成纲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2月10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于你(单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温劳鉴〔2025〕330381211号)。内容如下: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杨成纲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十级;无生活自理障碍。 如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本鉴定结论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温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 温劳鉴公〔2025〕330381210号 杨月素: 本委于2025年1月13日受理的杨月素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2月10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于你,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温劳鉴〔2025〕330381210号)。内容如下: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杨月素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九级;无生活自理障碍。 如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本鉴定结论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温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 温劳鉴公〔2025〕330381184号 浙江昶宏建设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1月9日受理的孙桂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2月10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于你(单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温劳鉴〔2025〕330381184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孙桂和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八级;无生活自理障碍。 如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本鉴定结论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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