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28/2025-278428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及城市规划建设要求,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决定依法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地块基本信息 1、地块位置与范围:瑞安市湖岭镇湖西村,土地面积2366平方米(具体收回范围以《土地收回勘测定界图》为准)。 2、原土地使用权人:瑞安市湖岭镇人民政府。 3、土地用途:原为防护绿地,收回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拟用于瑞安市湖岭加油站用地。 二、收回依据与补偿安置 已与瑞安市湖岭镇人民政府协商一致,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为无偿收回,具体以双方协议为准。 三、权利与义务告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地块范围内的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及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均无效。 四、公告期限与联系方式 1、公告期限: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维 联系电话:0577-65818836 联系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 146号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16办公室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