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第二批人才子女学校(幼儿园)认定结果的通知 |
瑞教义〔2025〕67号 各相关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瑞安市挂牌人才子女学校工作的通知(试行)》(瑞教义〔2023〕370号)文件精神,经相关中小学(幼儿园)申报,教育局审核,认定瑞安市南滨江中学等12所为瑞安市第二批人才子女学校(幼儿园)(见附件),有效期为三年,从2025年4月21日至2028年4月20日止。 希被认定的瑞安市人才子女学校(幼儿园),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工作部署,响应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号召,满足人才子女在瑞接受优质教育需求,不断提升人才子女教育服务质量。 附件:瑞安市第二批人才子女学校(幼儿园)名单 瑞安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