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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瑞安市支持新居民创业创新十条举措(试行)》相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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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瑞安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3月22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瑞安市支持新居民创业创新十条举措(试行)》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3月22日至2025年4月21日止。在征求意见期间,部分群众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将收到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并说明如下: 关于加大住房支持的意见和建议 反馈说明:根据有关人才房票的相关规定,当年房票未使用的,并不影响次年人才房票申请;当前我市人才认定政策已与温州市人才认定系统融合;各类人才均可享受房票政策;人才房票使用范围从原先配售房源扩面至新建商品住房(但需房开公司同意),但暂无法覆盖所有商品房(二手房)、安置房。综上所述,故不予采纳相关建议。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瑞安市支持新居民创业创新十条举措(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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