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人民医院瑞祥院区健康管理中心及科研教学楼、宿舍楼外立面改造工程批后公告 |
申请人瑞安市人民医院(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瑞安市红十字医院)向我局申请办理瑞安市人民医院瑞祥院区健康管理中心及科研教学楼、宿舍楼外立面改造工程总平面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经审查,该手续已办结,现依照《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一条规定,予以公布。 权利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该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瑞安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1日 |